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3.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的意见。

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相关内容: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出租房屋维修责任谁来承担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房屋内的设施有所损坏的情况,那么此时出租房屋维修责任谁来承担呢?有的人说房屋出租后所有的维修责任,维修费用都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和出租人无任何关系,这种说对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出租房屋维修责任谁来承担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712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多卖定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可以对行为人追究民事责任。但“一房多卖”又在行为特征上与我国刑法第二百二...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房产就要算作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因此婚前的房产公证是很重要的。二、婚前...


·丈夫死了妻子可以继承房产吗?
    丈夫去世后,对于他留下的遗产,妻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同时要注意zhi丈夫的父母也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或丈夫生前立有全部遗产由妻子继承的合法遗嘱时,丈夫死后, 财产全部由妻子继承。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遗产继承房屋如何出售
    一、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目前没有实行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征收遗产税相关的法律条例或草案,因此继承遗产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但如果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等遗产后进行变卖的,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节选):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房产交易涉及的税收是指...


·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
    一、拆迁两层自建房怎么算面积?1·首先是复式房屋的楼层层高的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上的包含2.2米的层高楼层是按照所占据面积的全额计入房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高低于2.2米的,将实际的占据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复式房屋的层高要比普通的房屋的层高高出一部分,但是并不足两层层高,而是中间的层高米数,一般是4.5的层高建筑标准。复式房屋的层高是一部分是满足全额计算值的,一部分是一半的全额计算值。2...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协议书。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商品房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名称上面不太一样,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实也是差不多。那现实中应该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书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买卖协议书文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