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因地方房源不稳定、不固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各自的权益,我们有必要要了解一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事儿。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下文是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情况下解除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二、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五种情况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上文阐述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可以看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要抱着客观积极的态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双方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书,并处理好交房手续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

·2023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2018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一、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


·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所以朋友们在买卖房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特别是您去进行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买卖流程这样会极大的节约我们的时间,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以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的购买流程大致可以分为:选择目标区域、选择中介、看房、谈价格、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办理按揭贷款、产权过户、物业交割,落户,以下我将逐一介绍: 一、选择目...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 根据省政府(甘政发[2012]151 号)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1118元/亩一次性补偿;皋兰西岔等镇:土地区片价32226元/...


·父母离婚牵扯子女房产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或善意取得的,与子女的财产没关系。子女欠债,与父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


·房屋面积如何算
    房子面积计算规则为:商品房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计算方式为等于公共门厅和过道加电梯井加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加楼梯间等。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外墙厚度的一半算作套内面积、另一半就会把它算作公摊面积。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房套内建筑面积它也是由这三个部分组成: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即房屋使用面积为房子套内建筑面积的一部分。...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档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关。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怎样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


·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少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就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但并不是说用房产申请进行抵押就一定能获得贷款的,在这方面我国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条件。那究竟房产抵押受限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那通常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而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这个租期又是多久?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无需分担。另外,需要提醒承租方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确实难以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