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贷款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什么是婚后财产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财产具体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


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购买的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否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主要的依据是该房屋的房款是一方偿还还是由双方共同偿还,故而在偿还债务时必须要留下凭证,以便日后若想办理分割财产手续时有证据。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在众多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重要的一个,毕竟,房产的价值是很高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房产分割上面很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离婚诉讼案件都和房产分割有关,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应该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平分怎么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通常为一年,在住房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合约期还未满,承租人就会提出解约,寻找到更好的房源。那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


·2023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2017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一般分割离婚房产时,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走法律渠道诉讼。诉讼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要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判定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人、购买人等多种因素都对判定有所影响。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一、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租房合同毁约赔偿金怎么支付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


·武汉市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论购买农村房屋或商品房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个铜钱应该就各项内容达成合意。且签订合同能避免在出现基于买卖而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寻导致案件无法公正审理的情况。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了解下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吧。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在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应该进一步咨询,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所称商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商品房来讲,原则上需要在开发商修建好了之后,才能销售给购房者。但我国也是允许提前销售商品房,也就是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此时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要求开发商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究竟要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向房地...


·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在财产的继承中,就包括了对死者合法所有的房产进行继承。但需要注意,房产的继承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房产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


·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
    购房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风险可能会很多,而不能妥善处理的话,那么这些风险就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实际的损害。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对于其中的风险其实也会可以提前防范的。那么这里面的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 价格问题是二手房交易最大的问题。卖房人习惯于拿同地区商品房的房价来比较确定自己所售房屋价格,导致二...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对于每个中国家庭来说购买房屋是家里的头等大事,因此政府也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作为示范与参考,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城市政策、不同的商品房情况都会影响每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的合同付款方式,介绍以下几种常用合同付款方式: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朋友为了融资都会选择抵押房产。由于银行的抵押费用较高且不好办理,不少抵押人都会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我们特意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产抵押的担保公司 1、构成 房地产担保公司指的是个人或企业在购房时,或是在以房产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的时候,商业银行为了降低风险,而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
    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如果因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