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在男女双方半流结婚登记手续后,也是会购买房产以及其他的资产,如果购买以上资产的金钱是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所得,所购置的资产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都拥有对财产的处置权,如果在后续双方办理离婚时,也是要将所有的共同财产都要进行平均分割的。



相关内容: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但是人们还是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先付首付在慢慢的按月供房成了大多数普通家庭的优先选择。那么买房子付首付要求有哪些呢?我们要证明是不超过60岁的且证明有稳定收入的成年人。适用对象: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30%。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夫妻双方身...


·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一、房屋拆迁补偿比例 如果是国家拆迁,据现行规定: 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 然后实地测量您家的房屋面积(如老的多层单位房测出的面积可能比房产证要大) 最后用评估的单价测量的面积=拆迁赔偿款。 2、给您分一套拆迁恢复房,一般是原有面积的1.3到1.4倍不等。例被拆房100平米,回迁房大约130-140平米。 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


·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
    由于房屋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房产中介一般也会收取较高的中介费。而通常中介费的支付都是在交易成功之后,那么,在法律上,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房屋买卖未成要给中介费吗 事实上,房屋中介从事的一般都是居间行为。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买方可要求房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算才好呢?由于计算房价的时候需要根据面积来计算,因此就需要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行。 一、什么是住宅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它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模大小的经济指标。它包括三项,即使用面...


·公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支付房款的话,其实
    公民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支付房款的话,其实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此时要求满足了银行的规定,那才能会的贷款,因此了解清二手房是如何办按揭贷款,其实也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介绍吧。 一、 购买二手房是如何办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手续如下: 1、 看准想要购买的房屋,要确定该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2、选择...


·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 离婚藏匿不动产如何处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会选择铤而走险,转移共同房产。而要是另一方发现对方离婚转移房产的话,那么您知道此时该怎么办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如果不动产产权是夫妻二人的名子,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却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于交...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当然签订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但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部分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当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


·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吗
    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吗?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