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规定,市房产、物价等部门组织咸阳金桥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估价机构进行测算评估,并召开房屋拆迁评估专家会议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听证会,听取...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拍卖房的处理规则是依然不受到拍卖房屋的影响,如果是设立抵押或查封之前成立的,则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权人(债权人)、竞买人仅可请求取得租金收益。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担保公,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
·一、一方在离婚后买房算首套吗 一、一方在离婚后买房算首套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
·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一、公证父亲立遗嘱把房产给儿子费用怎么收?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二、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的投资是现在投资者的一大选择,城市的房价日益升高,很多投资者都把目光转向了农村。近年来的农村发展有目共睹,如果想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该做哪些准备呢?其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呢?的我们认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于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开始了解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父母离婚财产分配房子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现代社会夫妻离婚时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作出划分。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包括了存款、车子等动产,也包括了房子等不动产。父母离婚财产分配房子时需要依据一定原则,具体有哪些原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
·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限购令已经在很多城市实行了,有的人为了能够多买一套房想了很多办法。有些人转了法律的空子,制造符合购房的假象,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于是就办了各种各样的假离婚证,最后“人房两失”,那么为了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请看下面这篇文章的讲解。 一、买房办假离婚证可以吗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
·关于商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赔偿标准是,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 拆迁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
·楼房高空坠物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一、楼房高空坠物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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