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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先将相关权利证书交给自己保管。此有利于防止权利人又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而使自己处于极大的不利地位。

    2、钱款问题先处理,涉及钱款的先行交接,一方面有利于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适应离异后的生活,并及时抓住相关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又能防止对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后,借故迟迟不履行资金给付义务。

    3、不便执行先保全,在离婚诉讼中对双方当事者争执较大的财产,应尽可能的申请财产保全,一方面能够促使对方回到谈判的轨道上来,认识到转移财产不再有可能;另一方面,即使调解不成,待法院判决后,因为财产已保全执行起来就非常的方便。

    4、财产不清先别离,有很大一部分离婚案件,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存在非常大的争议,但双方都同意离婚。不建议先离婚后分割财产,没有婚姻的约束,对于弱势一方而言,婚姻的先天保障一旦消失,对于权利的保护就会存在极大的困难。如果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将面临的是长时间的推脱,不利于财产的查清及分割。

    5、子女抚养先交接,在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上往往牵涉到夫妻双方父母的意见,特别是长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小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时会发生离婚协议签订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交出小孩,甚至将孩子隐藏起来的情形发生。为此,若小孩在另一方家庭生活时,在离婚手续办理前,还是将小孩接回自己监护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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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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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拿这个...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先将相关权利证书交给自己保管。此有利于防止权利人又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而使自己处于极大的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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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是认真的,毕竟关系着自己的终身幸福。可是,期待的美好,总会在以后携手共度的平凡岁月里慢慢耗尽。于是越来越多的争吵声取代之前的家中欢声笑语,最后到了两看两厌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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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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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分手的恋人乃至离婚的夫妻,认为自己为对方付出的过多,希望对方在经济上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会提出关于对方应该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关于青春损失费应否支持,应该视具体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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