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现实中,可能有些房屋因为涉及到一些经济案件,从而被法院依法进行查封了。但对于这样的房屋,所有权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因此就想将房屋进行买卖。那一般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如何买卖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遇到因合同项下房产被法院查封,当事人不能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或以卖方违约不能履行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又因法院查封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终结前)对合同项下房产能否解封而有着不同的处理结果。概言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法院查封在前,合同签订在后。这种情形又可分法院对有房地产证房产的查封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了查封备案手续和无房地产证未办理查封备案手续两种情况;以及卖方明确告知了买方合同项下房产已被查封尚在查封期内和卖方故意隐瞒房产查封买方不知情两种情况。
(二)法院查封在后,合同签订在前。这种情形又可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施行后(注:2005年1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审判实践中,同案异判的现象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法院的查封不影响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径行判决卖方于一定期限内向买方履行产权转移手续的义务;有的则认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故判决驳回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转移过户手续义务的诉讼请求,但又区分是查封在合同签订之前还是之后来确定能否支持买方的由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与否的诉讼请求,也即如法院查封在先,则因买卖合同标的物属于禁止转让物,合同无效,不予支持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如法院查封在后,且法庭辩论终结前法院未解封,则因合同履行存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障碍,故判决驳回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地产证的诉求,但合同有效,可支持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等的诉讼请求。还有的则先行审查法院的查封是否为有效查封,进而作出相应的裁判。
对这类案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地,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1、法院查封在前,合同签订在后。
法院对无房地产证房产查封,且未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查封登记备案手续;或是对有房地产证房产的查封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了查封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房地产因是依法不得转让的,故买卖双方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因合同项下标的物为禁止流通物,所签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应当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来确定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就不能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诉讼请求。
如果合同签订时被告(卖方)故意隐瞒事实欺诈原告,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买方)疏于审核房屋权利状况也应承担次要责任。除由被告返还已付购房款外,原告因合同无效造成已付款的利息损失等可依法要求被告赔偿。
特殊情况下,又可分两种情形:
(1)法院系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前所查封。买方如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查封的房产,只是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买方对此又无过错的,则依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买方可向实施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异议程序结束前案件可中止诉讼,如执行异议成立,查封房产法院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则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合同有效,支持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如果执行异议不成立,则参照上述一般情形处理。
(2)法院系在《民法典》物权编施行后所查封,则应当按照物权公示原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后段的规定与《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相矛盾的规则,不再适用,即该段应予废止。《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物权不变动,登记是不动产的法定登记方式,其于物权法定原则,占有并不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公示效力。如果在《民法典》物权编实施后仍然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后段的规定,也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当事人可以通过倒签合同逃避执行。故在物权法实施后,买方如再依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后段的规定主张查封无效,则不予以支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 法院查封在后,合同签订在前。又可分以下情况:
(1)如果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法院的查封并不导致双方当事人间所签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如在法庭辩论终结前,确不能由相关法院解除查封的,则因房屋产权转移过户存在法律障碍(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或事实上的障碍(主指可能存在查封房屋被拍卖、变卖到房屋买卖合同外第三人名下而失去了交易对象)而变为客观不能,法院依法应当判决合同有效,但不能判决支持原告(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由卖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义务,可支持原告由被告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等诉讼请求。
(2)如果法院的查封系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施行后,《民法典》物权编施行前所查封。买方如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查封的房产,只是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买方对此又无过错的,则依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买方可向实施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异议程序结束前案件可中止诉讼,如执行异议成立,查封房产法院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则如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则合同有效,支持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如果执行异议不成立,则合同有效,但可参照第1种情形处理。
二、卖房者反悔该怎么办
首先,要了解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没有必然的联系。其次,若是共有财产,则一方出售房屋必须得到共有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合同。第三,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若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自己有独立处分权,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第四,物权法规定的善意第三人必须是已经取得了产权证的情形下方可适用。
此时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是在法院查封之前还是查封之后,不同的情况下,实际的处理实不一样的。当然,对于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我们建议最好不要购买,以免自己最终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相关内容:
·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
有的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购买房屋,此时身上自然就是有几十年的房贷,而此时对方也有可能是有债务的。那在女方有贷款房子,而男方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双方打算结婚的话该怎么结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有贷款房子男方有债务怎么结婚
跟对方阐明。法律上男方在结婚前的贷款,若是有证据证明贷款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否则的话,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没义务还。
二、婚前个人债务...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一、目前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二手房贷款下不来违约不违约
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
第...
·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是什么?
关于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在双方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生效意义的时候,某一方的财产和住房是可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的,这种特殊的情况叫婚内财产转让变更,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纳税的,只需要支付80元的手续费便可成功办好。但是如果在二人配偶法律意义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就要按照以下的步骤去完成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
目前夫妻房产证更名手续一般是夫妻双方准备离婚,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已经...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一、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 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1、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 年 月 日以 元价格购买的私有房产,尚欠 银行房贷 元,坐落于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自愿...
·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日渐紧张,由于规划的有关问题,需要对部分房屋进行拆迁处理以此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以此来维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可以顺利地度过房屋拆迁时期。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湖南征地补偿通知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
·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怎么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会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公摊面积有多大。在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也是需要考虑进去的,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必须纳入到补偿中来,这也是属于您的房屋面积的一部分,也是确保您合法利益需要,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一、什么是公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3年会出台?
有媒体以遗产税即将到来的标题,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信息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尤其是房屋作为大多数家庭中遗产价值最高、财富最集中的应税对象,更使得老百姓普遍产生担忧情绪,两年过去了,遗产税仍没有明确消息,那么,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会出台?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0年会出台?
消息不真实。国家财政部明确答复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这也是为国内...
·长沙二手房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长沙二手房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各种性质的房屋数见不鲜。法律不可能对每一种性质的房屋专门一一做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安置房因拆迁补偿方式、产权来源复杂等原因,导致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时纠纷不断。那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会产生哪些纠纷
(一)离婚当事人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易发争议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房屋的权属争议已经变得极为普遍,同时...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
·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所有合同都涉及到合同解除问题,房屋租赁合同也不例外。有些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想解除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对于房屋租赁当事人来说,怎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解除,需要看法律是具体怎么规定合同解除事宜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