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即可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租房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要在合理的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安置住处。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搬出,出租人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此后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因此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纠纷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有举证的义务却无证明自己主张的话,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在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从实际出发当然是越早解除越好,以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在房屋租赁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不知道该怎么解决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商品房可以自由的进行买卖,那么安置房能不能买卖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被拘役过买房时也可以贷款,办理贷款的主要条件是: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问题。那究竟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骗术 1、透明骗术:假“开放”真“蒙人” 协议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为房主通过电话得知的情况,乙方自己与房主联系见面看房。本公司不设专人陪同,免去中间环节带来的不便,开放客户与房主沟通。 点评:这看起来似乎很透明,避免了“房托儿”,但实际上房屋中介提供的很可能是虚假信息。“他们最常见的方法是刊登一个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的房源广告,消费者指名要这个房后,他们当着消费者的...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其中个人租赁房屋的多半都是为满足租赁的居住需求,因此往往租赁的也是民用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 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  (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 (含1000万元) ...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也比较容易处理。目前,问题较多的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


·2023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包括什么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 》即将被废止。2020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内容囊括了您最关心的婚前财产分配和婚后共有财产分割的细则。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房产不都总是共有的,有一些是结婚前爸妈给的,有一些是遗产继承,在离婚时,房子的归属权就成了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带领您看一下新婚姻法对房产的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中,我们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二手房装修的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的水电线改造、墙面翻新、吊顶处理、地板翻新、门窗翻新等基础工程,但由于建筑时间过久,很多二手房在拆改的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这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新房装修,二手房装修无疑在设计和施工上都增加了难度。 2、有时原装潢会遮掩很多缺点,因此在购房时,最好从外立面到楼道,从墙体、...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遗嘱不把房给子女只要是立遗嘱者的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是违法的。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同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还包括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等等。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崇州市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主要是两个文件规定,即《崇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和《崇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