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即可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租房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要在合理的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安置住处。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搬出,出租人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此后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因此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纠纷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有举证的义务却无证明自己主张的话,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在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从实际出发当然是越早解除越好,以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在房屋租赁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不知道该怎么解决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在当今时代房价高居不下,所以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将对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离婚以后,在离婚诉讼当中,最难处理的就是房产的问题。不过房子的产权法院终归会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将房产权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在过户的时候,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


·要如何拟定房屋租赁合同
    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也就是书写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才需要书写租赁合同。而此时租赁合同中的内容,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就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具体书写合同的时候能够小心注意,至少要清楚该怎么拟定房屋租赁合同。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买农村中的房屋要注意什么
    在实践中,当事人买卖农村房屋时常会出现效力纠纷,而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我们一定要注意应该注意的事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不会无缘无故的遭受经济损失。那么,买农村中的房屋要注意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一、买农村中的房屋要注意什么 1、不要涂改宅基地使用证书,也不要相信村民委员会在涂改后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上加盖公章后涂改就成为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书,不是证明你对所购农村房屋享有所有权...


·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买房子之后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缴纳税费,在缴纳税费的过程中有一项是房屋过户费,那么你了解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吗?新房和二手房的计算方法是否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问题。 一、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2016年新房过户费用 (1) 契税(买方承担):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 营业...


·小产权房会被强拆吗
    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基本都是小产权房,有的小产权房是有手续合法的,有的是不合法的。随着城市房价的升高和城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人都愿意去农村购买小产权房,以便自己休假居住或投资之用。那么小产权房会被强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小产权房会被强拆吗小产权房属于集体产权,有的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有的是在划拨土地上建的;还有的是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但是只要依法办理了相...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进区拆迁厂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武进区非住宅房拆迁补偿与安置 1、第二十五条 拆除集体公益事业用房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第二十六条 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和企业非生产用房后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需要复建的,按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拆除企业生产用房后,不需搬迁设备的,不补偿设备搬迁费;需搬迁的,其设备的拆除、搬迁、安装等费用,按...


·一、夫妻财产父母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财产父母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二套房,可以单独赠与男方。 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但该条规定的“约定”,主要是指《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买二手房,您知道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中介公司则立即要求其支付“诚意金”“意向金”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试图预先把部分佣金收入囊中,进而锁定交易。消费者...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例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


·现在很多人花大价钱买房,还要考虑房屋保修的问题。房屋质量保证
    现在很多人花大价钱买房,还要考虑房屋保修的问题。房屋质量保证书是由开发商写给户主的一份文书,房屋在人为长期使用下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开发商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给户主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那么,最新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意义?请看下文。 一、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房屋质量保证书又称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
    安置房的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住房利益。了解最新的安置房买卖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房的买卖交易非常重要。安置房的买卖交易也存在的一定的风险性,如何规避风险,达到利益最大化也是购房者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通过介绍成都新机场安置房为您解析安置房相关政策及其风险注意。 一、安置房的买卖政策有哪些?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