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第一,须有法律规定违法行为。这里的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指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来确定双方所占的份额比例。...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
·未取得所有权的离婚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且双方有争议的房屋,可以就该房屋的使用权作出判决。但是,是否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呢?我们知道按揭房屋的贷款年限一般都比较长,等取得所有权时再进行诉讼解决,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会影响其生活。 <...
·无约定的情况下,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
·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则得到金钱作为补偿。 按照《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若该笔债务发生在离婚冷静期内,或者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生活,此时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该笔债务能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够免除赡养义务吗? 这个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 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因此,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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