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省心省力。但购房者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中介费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的是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因此,中介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有最高的限制,具体依各地各机构而异,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至于中介费怎么支付,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如果是采用其他方式,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正规性,小心被骗;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索要发票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应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二、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看房之前
可事先向身边买过二手房的熟人咨询,了解房屋买卖的大致流程。关注房价信息,知道想要买房这一地区二手房每平方米的均价。了解可以通过这些途径:电视上的信息台、房介所门口的公告板、网络上的房产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注价格一般要与实际价格差一两万,因为这些属于房介吸引你的广告价,你去问时,他一般会告诉你此房已出手,然后推荐你其他房子。只要注意差的别太大就行。
2、看房时
不要在第一眼就表示出对这个房子的满意,即使你确实是很满意。看房时要把耳朵“塞紧”,不要听房介把房子说得天花乱坠,一定注意多看细看少表态,多问你看到的这个房子存在的问题及你的不满意之处。看房过程中房介人员一般会接到好几个电话说还有人要来看房,然后问你能不能拍板,不要相信,这只是他的一种推销策略,造成房子很抢手的假象。
3、关于钱
看房子时别带钱是制止你冲动付款的有效方法之一。不要当即拍板付定金,买房子是大事,必须要在没有外人忽悠下充分考虑,清楚明白的决定。要知道定金一旦交上,就是别人牵着你的鼻子走,你就被动了。付定金时尽量少交,定金只是表达了意向而已,不在于房介极力要求的多。以此将如果后悔的损失减到最低。
4、关于承诺
第一次买房子因为没有经验,往往会因为中介人员众口游说头脑发热,过于听从中介的安排,朋友就说过当时就像吃了迷魂药,他让干嘛就干嘛了。所以少听他说,签字前一定让他把你拿到房子一共需要多少钱算清楚,以免办理过程中他又说这个那个的要你交钱,签字时注意看清楚协议书,特别是打印之外的手写部分。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中介费的收费情况,其实在我国各个地方二手房中介的具体收费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购房者还需要根据当地的一个情况来看收取的中介费是否合理。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解决。



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临被征收,而被征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征地补偿的标准和数额问题。下面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


·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 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其中首次购房大部分银行可以做到2成首付,购买二套房最低可以3成首付,但个别银行要求首付达到60%。购买二套房贷款利率也都普遍上调10%。 首付比例除了受到首次购房或二次购房的影响之外,部分银行针对户口在外地的购房者也会适当提高首付比例,比如渤海银行西安支行就规定,双外购房人群(外地户口、外地工作)首付需要30%,双外人群购买二套...


·按揭买房
    按揭买房,说白了就是分期还房贷。众所周知,现在的房价也是水涨船高,不少人正为了买房子而发愁。大多数人都愿意选择贷款买房。但是安家买房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一下需要哪些条件吧。买房的人如果是男性的话,则应当是18岁到65岁之间,如果是女性的话,应该是18岁到60岁之间,他们具备民事行为的能力,并且能够交齐房子的首付。 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他们必须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也就是说...


·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
    说到买房的问题,在买房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政策有所了解,而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是不太一样的,会有细微的差异。那么,武汉购房政策有哪些呢?在武汉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武汉购房政策 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附: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南昌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各地对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房产纠纷案件的律师代理收费为: (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50万元部分(含50...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有大量的年轻一辈和农民涌入城市,首先面临的是住房问题,而这个群体一般都是刚刚接触或者进入商业社会,资金有限,面对高额的房价,只能望洋兴叹。天无绝人之路,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按揭贷款购房为这个独特的群体提供了方便之门。那么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手续呢? 所谓的按揭贷款即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
    村里的房子能去公证处公证吗?村里的房子是可以办理公证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


·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
    公有房屋一般是由政府或企业修建的,只对本地区的居民或本企业的居民出售。现实中,公有房屋也是可能面临拆迁的问题,这也是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的,不过这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公有房屋拆迁补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在此为你介绍。 一、公有房屋拆迁补偿公房产权人不应有别于私房产权人 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房屋的产权可分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权属的不同又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国目前的管理体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