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省心省力。但购房者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中介费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的是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因此,中介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有最高的限制,具体依各地各机构而异,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至于中介费怎么支付,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如果是采用其他方式,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正规性,小心被骗;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索要发票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应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二、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看房之前
可事先向身边买过二手房的熟人咨询,了解房屋买卖的大致流程。关注房价信息,知道想要买房这一地区二手房每平方米的均价。了解可以通过这些途径:电视上的信息台、房介所门口的公告板、网络上的房产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注价格一般要与实际价格差一两万,因为这些属于房介吸引你的广告价,你去问时,他一般会告诉你此房已出手,然后推荐你其他房子。只要注意差的别太大就行。
2、看房时
不要在第一眼就表示出对这个房子的满意,即使你确实是很满意。看房时要把耳朵“塞紧”,不要听房介把房子说得天花乱坠,一定注意多看细看少表态,多问你看到的这个房子存在的问题及你的不满意之处。看房过程中房介人员一般会接到好几个电话说还有人要来看房,然后问你能不能拍板,不要相信,这只是他的一种推销策略,造成房子很抢手的假象。
3、关于钱
看房子时别带钱是制止你冲动付款的有效方法之一。不要当即拍板付定金,买房子是大事,必须要在没有外人忽悠下充分考虑,清楚明白的决定。要知道定金一旦交上,就是别人牵着你的鼻子走,你就被动了。付定金时尽量少交,定金只是表达了意向而已,不在于房介极力要求的多。以此将如果后悔的损失减到最低。
4、关于承诺
第一次买房子因为没有经验,往往会因为中介人员众口游说头脑发热,过于听从中介的安排,朋友就说过当时就像吃了迷魂药,他让干嘛就干嘛了。所以少听他说,签字前一定让他把你拿到房子一共需要多少钱算清楚,以免办理过程中他又说这个那个的要你交钱,签字时注意看清楚协议书,特别是打印之外的手写部分。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中介费的收费情况,其实在我国各个地方二手房中介的具体收费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购房者还需要根据当地的一个情况来看收取的中介费是否合理。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解决。



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虽然也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考虑周全一些,对于产权过户以及违约的责任要写详细一些。...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谓的损失,购房者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要积极采取措施,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的时候作出的处理不一样。那到底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当中购买房屋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贷款的,如果不贷款的话,是很少有人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毕竟现在的房屋价格是十分昂贵的。很多人会使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房屋二次抵押,那么。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中国银行为已获得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您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
    在实践中,不少人都喜欢买农村房屋,或是居住,或是当作投资。那在法律上,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呢?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的分析。毕竟有些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买卖是被法律认可的,那就法律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可不可以买卖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规定的适用,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该条是以父母对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是确定了赠与行为成立为前提,即首先假设赠与成立,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


·房产过户需要由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房产过户需要由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者由房主委托他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但是受托人需要持有《委托公证书》才能代替委托人办理。如果受托人只携带了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是不可以代替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房产持有者持有房产代表着他拥有了该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一旦将房产过户,相关权利也会消失。为了保护房产拥有者的财产安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或者由受托人持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代替委托人...


·私下签定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私下签定的租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贷款合同的现实存在 我国《担保法》关于质押的问题,仅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而对于不动产质押未予涉。 所谓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不动产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不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不动产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以该不动产折价或者依法拍卖、变卖该不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于不动产相对于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