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买了无预售证的商品房怎么办

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买了无预售证的商品房怎么办开发商如果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需要进行销售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先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行,其中就包括了预售证。那对于开发商来讲,此时应该怎么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呢?这是很关键的问题,缺少了预售证,自然就不可以销售期房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向房地产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加快房地产融资,尽快收回开发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滚动开发,普遍采用了商品房预售这一房地产交易形式。但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大的同险性和投机性,容易产生损害购房者合法利益的现象。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也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一)房地产商已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是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保证购房者购房后确定能得到所购房屋的全部产权。(二)房地产开发商应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商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建设工程就不一定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其停止建设。(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一规定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确实能够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完成,不至于因施工进度问题而影响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得到所购房屋,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炒卖地皮牟暴利。(四)房地产开发商要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一规定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在向房地产商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根据上述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的资格进行审查。(五)为了确实保障预售商品房承购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商还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增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六)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以及款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等违法行为,将予以处罚,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处罚,并可处以罚款。(七)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秘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八)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色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二、购买了无预售证的商品房怎么办
开发商售卖商品房,首先要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能预售的。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将商品房进行买卖,则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宣告合同无效。若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合同时本已告知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则买房人对购买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要求合同无效的同时,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无权要求损失赔偿;而如果开放商没有告知,隐瞒了该事实,那么买房人除了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外,还可主张双倍赔偿。《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律师称,商品房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的意向金、定金等收费行为均是违规的,属于变相预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至于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会介入,进一步调查处置。开发商要想销售期房其实也不是可以,但这个时候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销售才行,首先要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其中就涉及到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对于购房者而言购买期房也要对开发商的相应证书进行审查,避免购买的有问题的期房,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 婚前房产 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中房产证加名字的相关解释: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

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

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利率在房贷中是最重要...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海口房产纠纷调解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费率实行分段累 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  (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 (含1000万元) ...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说,如果房屋抵押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也同时要继承其贷款债务。然后,遗产要结算其生前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继承...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在我国,由于二手房交易风险很高,所以国家规定了严格的交易程序,但这些程序环节很多,导致二手房交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在此期间,房价不断上涨,就有可能出现二手房的卖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而反悔的可能。那该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避免二手房卖方反悔 1、买方在签约时要求业主本人当面在买卖协议上签名,签名人数以房产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房产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书范本?
    当我们个人的财力不够或者是不需要我们单方面承担所有价款的时候,我们可以与人合资购买房产。这种情况通常见于子女共同出资为父母购置房产,婚前共同买房,或者是为了经营需要合伙人共同购买商业房产等等。今天,我们先来关注的是男女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行为,为了避免以后生活中的纠纷,双方可以订立协议。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正是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书范本。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协议范本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 一、? 对于房产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遗产继承?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
    由于房产的价值很大,因此离婚夫妻往往在房产分割上面也就会想方设法的为自己争取。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能对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那此时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呢?结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