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买商品房为例子,为您讲解一下究竟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购房者多加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七个方面的问题。

注意一: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意二: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注意三:房屋质量

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

注意四:配套设施

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

注意五:周围环境

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注意六:售后服务

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注意七:积极维权

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购买商品房为什么要索取两证、两书?

为保障住宅消费者权益、加强商品房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必须持有“两证”,提供“两书”: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现房为《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证》;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具备“两证、两书”的商品房不准销售,强买者,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领证手续。

而其中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也是不同的。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在付款方式上面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话则可以选择一次性付全款,要是手头不宽裕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进行按揭贷款买房。


相关内容: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很多人觉得期房便宜,因而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购买期房,但其实购买期房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大的风险就是最后可能出现开发商捐款跑路的情况。因此,我国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要求开发商预售期房之前必须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实践中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目前市场上销...


·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要是有房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对这些做出处理的。此时如果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对后面房产的分割是否会产生影响呢?关于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如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归女方的话,此时对房产的分割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具体的分割,还是需要看实际的情况。 二、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的项目。 第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


·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是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人在买房买车或其他昂贵产品时选择贷款的手段,房产抵押就是其中主要的一项,能够将贷款人的房屋变成现金,十分方便快捷。想要使用房屋抵押贷款的手段就免不了要知晓房产抵押公证流程,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房产抵押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房产抵押公证流程是什么?1、房产公证当事人应该准备一下材料(1)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房产公证当事人的户口簿等;(2)与房产...


·按份共有的房产如何立遗嘱?
    按份共有的房产如何立遗嘱?对于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所有权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1/3、1/2,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该房产是兄弟共同出资购...


·一、宝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宝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


·哪个可以买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和个人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目前来说,共有产权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有条件限制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住房需自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产生增值收益由保障对象和政府按产权比例分配;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回购,再将部分产权出售给其他保障对象。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


·贷款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优势是房屋总价款低,并且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在买二手房时如果不注意某些事项就会发生买卖纠纷,那么贷款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1、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2、要...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


·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转租房屋有什么风险
    一、房租转租有哪些风险承租人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应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除此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以外,房屋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赁租赁合同。我们看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