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买商品房为例子,为您讲解一下究竟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哪些是需要购房者多加注意的地方,下面我们为你作分析解答。

一、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商品房是百姓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维护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购置商品房时要注意七个方面的问题。

注意一:证照齐全

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意二:房屋产权

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注意三:房屋质量

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

注意四:配套设施

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

注意五:周围环境

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注意六:售后服务

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

注意七:积极维权

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购买商品房为什么要索取两证、两书?

为保障住宅消费者权益、加强商品房住宅售后服务管理,根据国家《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宅必须持有“两证”,提供“两书”: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现房为《房屋所有权证》);

(二)《土地使用证》;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具备“两证、两书”的商品房不准销售,强买者,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领证手续。

而其中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也是不同的。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在付款方式上面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话则可以选择一次性付全款,要是手头不宽裕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进行按揭贷款买房。


相关内容:

·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但是购置二手房还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下面给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税种。 【卖方需缴纳的税种】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


·房产继承如何计算诉讼费
    具体费用视情况而定。房产继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以下几方面: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这是民诉法规...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为: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


·按揭贷款购房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购房方式了,毕竟对于大
    按揭贷款购房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购房方式了,毕竟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可能都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而这种方式下刚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在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也是要求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的,那通常买房首付最低多少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首付最低多少 贷款的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的贷款和商业的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一些的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的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的...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我们都知道贷款房都会办理他项权证,因为只有办理他项权证银行才会放贷,只有等到贷款还清了,那么银行就会把他项权证退还给你,只要是房管局显示了他项权证已经被注销了,那么就代表着你的房子已不存在抵押了,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会属于你,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屋抵押贷款的他项权证注销,那么相应的...


·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屋能买吗
    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具体体现如下方面:1、过户之前发生拆迁行为;如果过户前发生了市政规划折迁,则房屋的产权就会被冻结,一旦冻结将不能发生过户,拆迁赔偿也只能认产权人本人。2、现产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产权人一旦发生债...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 还是非常有必要去公证的。 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


·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虽然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但只要开发商在取得了相应资质后,那么也是可以销售期房的。而购房者不管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即期房买卖合同。那么这个期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身份证: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称该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


·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的问题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及以前的法律条文,本文针对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的相关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继承只需要花费3万多块钱,相比赠送来说省了不少。一般来说,子女都是父母资产的法定继承人,这样的话就可以免缴契税,一下子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