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行为要以诈骗犯罪定罪处罚的,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此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时,还要充分考虑诈骗的数额和情节。那到底诈骗罪该如何处罚,要是在无锡市的话,这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为你解答。

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1、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6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诈骗数额达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诈骗数额达4.8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4.8万元以上,未达6万元的,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40万元以上,未达50万元的,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以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诈骗未遂的,应根据相应的犯罪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综合考虑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后决定宣告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实施三次以上诈骗犯罪的;

(2)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

(3)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5)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诈骗的;

(10)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减少基准刑50%以下;

(2)诈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的,可减少基准刑20%-50%;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可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无锡市诈骗犯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需要注意,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太一样,因此在不同的地区关于诈骗罪的量刑可能不同。


相关内容:

·非法供应血液罪怎么罚?
    我国是法制大国,一切都有法律法规约定,对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和供应血液制品从而危害人们健康着必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法律规定非法供应血液罪怎么罚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非法供应血液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开始涌入我国,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但是为了保障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维护我国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外国人在本国犯罪的话,在我国刑诉法中,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刑诉法外国人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法律根据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辩护方向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辩护方向有哪些?1.从作案工具的杀伤力与危及人命的关系。2.从打击部位分析是否是致命的要害部位,是否足以直接造成人的死亡后果。3.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节制。并且,主动停止了伤害行为。4.在被害人失去逃跑或反抗能力时,被告人是否存在主动放弃能够继续进行的伤害行为或者直接索命。5.在两位被害人的生命体征未达到或未出现死亡的迹象,6.从危害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看,危害行为并不会必然导致死亡结...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是什么?厦门无证醉驾的刑事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逃税漏税刑事责任有哪些?
    逃税漏税刑事责任有哪些?我们知道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对于偷税纳税的行为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偷税纳税的处罚标准,但是这样的犯罪行为依然屡见不鲜,这可以归咎于人们人们对于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逃税漏税刑事责任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偷税漏税会计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 一、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


·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同时存在怎么处罚?
    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同时存在怎么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同时存在怎么处罚? 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同时存在应当数罪并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同一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应当数罪并罚。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2023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意见是什么?
    有些人在了解了关于相关的罪行规定之后,可能还会要继续了解职务侵占罪,那么小编今天就给您讲述一下,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意见是什么?根据国家的刑法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应该处以最高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详情请看下文。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


·犯罪分子打架用枪要关多久?
    犯罪分子打架用枪要关多久?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


·绑架罪罪犯的判决情况是什么?
    绑架罪罪犯的判决情况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数罪形态问题1、致人重伤或死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