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认定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社会家庭重组中常见的一种家庭关系,但是在涉及到法律关系时,尤其是涉及抚养教育、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时,该如何来认定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认定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一般如下: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一年获两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

二、继父母子女之间关系需注意的问题


1、不管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相待的关系。但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发生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他们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来确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明文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因此,不管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间都应平等相待,不得虐待或歧视。

民法典第10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此条规定,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无法定的权利义务,他们仅是直系姻亲关系。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享有父母子女间的各种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属于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无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单质权利与义务。

未与继父或继母发生抚养教育关系的子女,与继父母不发生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双方形成养父母子女关系,该子女与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生父或生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即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名义上(或称谓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因未抚养教育继子女,不享有受继子女赡养扶助的权利;继子女因未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不负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3、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他们之间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此类继父母与继子女具有双重法律地位,即一方面他和自己的生父母保持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他和抚养教育自己的继父或继母又形成拟制血亲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财产继承上,此类继父母与继子女就可以发生彼此继承的权利。

4.与继父母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同于养子女。

继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抚养关系的形成而终止。也就是说,继子女既与其生父母继续保持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又与继父母发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其依据即在于此。

5.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近亲属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法律不承认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效力可及于其他近亲属。

《民法典》第1027条只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明确继子女与继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的近亲属之间是否也要产生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关系之上的,但只有在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或扶养关系的,那么日后才有资格继承对方的遗产。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结婚后爱人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结婚后爱人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
    现实中男女对彼此有好感都会心生爱意,婚姻作为大多数人爱情的结晶往往都是美好的,而一旦两个人感情破裂,无法再生活下去了就选择了离婚。从新开始另一段新的生活。但离婚诉讼案件中也有许多时效的要求,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离婚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方便您在日后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解决相关问题。 离婚诉讼时效有哪些要求: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


·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要是女方想要离婚但男方却不同意的,此时就无法协议离婚,不过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围绕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


·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子女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实质上也是父母本身的义务。那夫妻离异时,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由于一些情势,子女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解读,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属于哪一方 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
    一、离婚协议侵犯他人财产如何诉讼?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怎么处理?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人离婚都是非常的草率,这样的结果就是结婚快离婚也快,因此我国的离婚率近几年一直在上升,导致的结果就是离婚的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保障离婚时候的权益,那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


·支付离婚孩子抚养费到几岁
    通常夫妻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孩子,这也是自己履行抚养义务的一个体现。但抚养费的支付也不是一直的,那支付离婚孩子抚养费到几岁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支付离婚孩子抚养费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虽说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的义务,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多样性,也导致在一些情况下作父母的一方也是可以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那通常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呢?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


·结婚四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四年了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当事人怎样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当事人怎样申请变更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


·一、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
    一、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如果是夫妻自愿离婚分割财产的分配就按照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就可以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形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拟定一个离婚协议,在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至于子女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都是自愿的行为,只要您协商一致,怎样分配都是可以的。万一协商不成的话,就双方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