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

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随着中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以及承建的高铁等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劳务派遣人员也与日俱增。然而由于部分劳务环境恶劣以及天灾人祸等因素,时常出现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事情,那么受伤了该如何认定工伤责任?本文我们将告诉您相关内容。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的,会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当由谁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首次明确了劳务派遣中工伤认定主体,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该条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1、明确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责任主体《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在工伤认定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义务。根据第十条的规定:1、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则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2、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中,用工单位则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则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2、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承责主体《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但明确工伤认定主体,保障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来说,受伤是难免的。然而,只要洞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敢于利用法律武器,就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赔偿。我们短短一篇文章无法详述所有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额外的帮助,可以登陆网站,我们的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劳动关系的建立说明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关系也会随着雇佣的变化而变化。劳动者换工作,需要转移劳动关系,并且与新的企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很多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重点给您说说怎么转移。 一、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
    每年的夏季都是新招员工入职的高峰期,广大应届毕业生也是第一次步入职场,进入职场的第一课就是关于试用期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该知识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更是让自己避免签署不平等用工合同的开始,所以您一定要注意了解我国关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那么,入职试用期都有什么法律规定?详情请参考下文分析。 1、试用期的时间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往往都要有一个考察和试用的过程,以便用人单...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


·经纪约属于劳动合同吗
    属于。经纪约是指经纪公司或者经纪人代理艺人的演出,影视剧,通告等,艺人有先签经纪公司再由他们负责其他事情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


·员工上下班途中自已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自已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一、员工上下班途中自已摔倒受伤算工伤吗 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社会劳动保险办理需要的证件有: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


·哺乳期遇到工厂倒闭,能多赔钱吗
    哺乳期遇到工厂倒闭,能多赔钱吗 一、解除合同与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怀孕、产期、哺乳期妇女是绝对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指一方或者双方根据解除合同的意思,使合同在合同期内提前停止效力。还有个概念是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为某一客观原因根据法律规定使合同失效,终止合同包括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等。 二、合同终止员工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一、员工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办?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会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 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3、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工伤伤残等级划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可能会有职工在作业时不幸发生工伤,经工伤鉴定其本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工伤鉴定是一项专门的活动,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和标准。根据不同的等级获得不同赔偿。那么你知道2017工伤伤残等级划分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伤残等级划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是否有用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关系这样的现象。当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一些劳动争议的时候,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来进行鉴定。因此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是否有用呢?一起来看一下下文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不是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