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您都知道抚养孩子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未成年的子女都是由父母进行抚养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意外的发生,小孩的爸爸去世了。那么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有谁抚养?第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第二,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对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第三,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第29条:有负担能力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第35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监护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二)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三)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国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其次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和关系密切的亲属是可以进行抚养的。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与协议离婚相比,无论是离婚条件、还是需要的材料、手续这些都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提起诉讼离婚是去对应的法院,那此时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
    国家规定婚迁必须满三年才行吗?婚迁不是结婚必须满三年才行,要看落户地的具体政策,各地户籍政策不同,有的地方结婚后即可落户,有的地方则不止要求结婚年限,还有实际年龄的要求,而且各地的结婚年限还不同,不一定是满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可期待利益的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侵权行为造成未来营业收入等的可期待利益是可以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期待利益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实事求是,是指对期待利益损失的有无、大小的确定,要严...


·离婚协议书怎么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按照要求,离婚协议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但是在双方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并不能生效。因此很多人对离婚协议书怎么生效产生了疑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些详细解答。 1、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时成立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满...


·离婚时股票如何分割?
    1、《婚姻法解释二》第15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票分割办法的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照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较稳...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实际情况。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


·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承担责任?
     《民法总则》出台后,其八十七条最值得您关注,因为它明文规定了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时,谁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让证明自己的责任。因为即使你不是实际侵权人,如果找不到实际高空抛物的人或实际侵权人,而你证明不了你不是,你就要承担补偿责任。女子背娃行走被高空坠物砸到谁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


·只要离婚都要给女方补偿吗
    只要离婚都要给女方补偿吗?不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