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了吧,对此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哪些行为是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相关内容:

·商标申请办理进度如何查询
    商标申请办理进度如何查询 一、商标申请办理进度如何查询,去哪里查询 商标申请办理进度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查询,一是亲自到商标注册大厅查询,二是发函查询。 1、查询人可到中国商标大楼,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进行查询。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提供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 2、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查询的,一般现场告知查询...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
    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关于著作权,分为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在著作财产权里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权利,那么您知道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哪些吗?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哪些不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规定了哪些属于著作财产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复制...


·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如何选择专利诉讼律师 一、律师是否熟知专利诉讼案件程序 笔者曾接触过一起案件,该案委托人起先委托的是另一同行,因委托人与其建立委托关系后案件无任何进展,故而解除委托找到笔者。但等到本人介入案件后,发现作为被告的委托人并未在答辩期内就对方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申请。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案件,在答辩期内提起无效申请请求,受理法院无特殊原因定会中止案件审理。由于该期限内未主张该权利...


·专利权具有属性是什么?
    专利权具有属性是什么?1、独占性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时间性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


·发明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发明要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多久会下来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


·公司商标授权书范本
    公司商标授权书范本 公司商标授权书范本 ?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的特点包括哪些?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是什么
    对软件著作权的法定限制是什么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
    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所有的商标都必须经过工商局注册核准以后才正式生效的,商标局的日常工作职责就是要审核申请注册商标的相关材料,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商标局肯定也不预受理的。但是当事人在材料全部都提交上去以后,并且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商标局仍然不予受理的话,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那么,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一、商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主动到商标局的许可合同进行备案了,毕竟不备案的话以后发生了商标纠纷可能造成的麻烦更多。关于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详细来解释一下。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