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是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利,他能凭借自己拥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一些权利,要想享受赋予的权利,义务的履行必不可少,这是前提。接下来我们就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向您介绍一下股东所连带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股东权的分类

一、从行使股东权的主体人数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共同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指的是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等;共同股东权指的是需要占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方可行使,如股东会召集权等。

二、按股份的种类分为特别股东权与普通股东权。特别股东权指的是特别股股东行使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的权利;普通股东权指的是一般股东权。  

三、从股东权的来源分为法定权与约定权。法定权指的是依公司法所享有的,公司章程不得剥夺的权利;约定权指的是可以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赋予的或限制的权利。

二、股东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散见于各个条文之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查阅权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红利的分配权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三、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

这种责任可能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不得抽逃注册资金;

二、公司设立后,股东负有填补资本的义务。  

公司法》第28条对出资填补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从这个规定来看,如果股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缴纳出资时,其余的股东对该股东不能缴纳的部分负连带填补责任。这是股东的对外责任《公司法》第25条又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规定是股东在没有足额出资是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有权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履行其义务。这是股东互相之间的对内责任。如果该未履行义务的股东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义务时,其他股东就有义务承担填补责任,将未履行义务股东的款项补足,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到位。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就权利来说,有基于股份数的表达权,红利的分配权,优先认股的权利以及剩余财产要求权等等,而所需要履行的义务,包括要遵循公司的章程,缴纳自己认购的出资额以及资本充实责任等。作为股东需要明确这些。


相关内容: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
    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当皮包公司法人代表为什么要规避风险一般来说,皮包公司有两样问题1、靠骗赚钱,常用“买空卖空”等手段行骗,行为违法,严重者涉嫌犯罪2、但本身注册所谓的“皮包”空壳公司是可以的,因为现在设立公司对注册资本无要求,所以理论上会出现“一元”公司的说法。并且无需验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皮包公司法人规避风险的原因是皮包公司很有可能是一个违法的公司,所以要规避风险二、...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
    变更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议通过吗?将原公司章程中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删除,把变更后的股权分配情况写进去,就是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然后打印出来,股东签字,再提交。原来的公司章程保持不变,再整出来一个名字叫章程修正案的东西,修正案中不用写公司章程中的所有内容,只需要写明:原公司章程中某内容(涉及到股权变更的内容)变更为某内容(变更后的内容),然后让股东在修正案上签字,再提交。两者任选其一。二、公司章程的作...


·隐名股东违法管理企业怎么处理?
    隐名股东违法管理企业怎么处理?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股东身体,并起诉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出资的当事人,可以确认其享有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当然享有股权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据享有的股权行使包括股东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二、司法解释《公司法解释三》通过第二十三...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有哪些?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哪些
     在一家公司的设立之初,会有相应的发起人签署成立公司的相关文件。其中对于发起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那么,您知道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吗?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的主要责任应当包括对相关事宜的赔偿、偿还某些利息等相关责任。 一、公司法中发起人责任 《公司法》对发起人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84条、91条、97条以及228条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赔偿责任...


·总公司如何控制分公司签署合同?
    总公司如何控制分公司签署合同?总公司应当对分公司提交的相关签订合同的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
    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效果如何?我们的企业要想在市场上发展下去,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进行企业的及时改制。改变企业所有制、经营方式和发展方向等,让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重点来谈一下安徽省企业改制实施新法规后的效果如何?看看企业改制是否正的奏效。 一、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经济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


·公司法诉讼律师应该怎么挑选?
    公司法诉讼律师应该怎么挑选? 1、执业领域对口 从法律上讲,律师承办案件的类型和范围不受限制,但是,鉴于现行法律多如牛毛,且不定期修改,不同类型的案件差异也很大,任何一个律师都不可能包医百病。术业有专攻,优秀的律师对自己的执业领域都有所选择,有的选择刑事领域,有的选择婚姻领域,等等。 2、执业经验丰富 找律师是办理案件,非坐而论道,律师实际操作能力尤为关键。实际操作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沉淀的过...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没有股份没有权利的法人其实风险是很大的,因为法人就相当于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在法律上这个公司就是你的,如果公司出了什么事情,首当其冲的就是法人,那么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一、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


·现在的企业如果还是为了抢任务但是完全不顾安全生产
    现在的企业如果还是为了抢任务但是完全不顾安全生产的话就是属于蛮干,反而是不管从小厂到那些劳动强度更大的大型生产工厂都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的。基层职工也不要有遇到了工伤以后再去临时抱佛脚的这种心态,比如在浙江,对于浙江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共是有十个级别的这种常规知识还是要知道的。 浙江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2年有几个级别?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