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有哪些?
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国家往往会征收土地搞建设,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形式和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哪些情况下集体土地被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有哪些?了解相关法规可以为申请补偿及衡量补偿是否合理有一定的帮助,整理了相关条例规定供您参考。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市场化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通过动态调整被拆除房屋的补偿标准,实施安置房供应市场化定价,鼓励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进一步理顺货币补偿与产权房屋调换的关系,促进住房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关于被拆除房屋的补偿标准,《意见》要求,各区县应动态调整征地房屋补偿标准,确保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单价与同区域动迁安置房的市场单价基本相同。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由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实时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同区域内动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制定并公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上述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原则上3年必须调整一次。
关于安置房屋的定价机制,《意见》提出,原则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供应单价应与同区域动迁安置房的市场单价相同;在定价方式上,安置房屋供应价格应符合本市关于动迁安置房源定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安置房用地出让时应以同区域动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底价,且不得低于同区域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各区县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安置房用地出让底价。
关于原房屋人的补偿方式,《意见》强调,在继续实施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房屋调换相结合的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基础上,通过设定合理的自行购房补贴并严格控制安置房供应面积,鼓励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在自行购房补贴的设定上,为鼓励被补偿人在安置房满足自住后选择货币补偿,促进住房资源合理利用,各区县可采用一项目一标准的方式设定合理的自行购房补贴,纳入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安置房供应面积的控制上,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
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正面临土地被征收并想了解具体大约能够得到多少补偿,或者您认为您得到的补偿不合理可以详询网站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有针对性的方案,合理解决问题。
相关内容:
·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
浙江省因为城镇建设,每年都会征收大量的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关系到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级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当地群众也应该及时了解政府有关政策,以免因为拆迁补偿发生误会。那么,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了解。一、浙江省农村征收土地政策有哪些?1、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 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 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吗?
一、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吗?
不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存在什么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在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债券融资、信托融资、股票融资、境外融资等方式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对银行贷款的过于依赖,使得银行信贷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最重要的输血者,成了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撑。大量的银行贷款使得银行资金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不利于我...
·关于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贷款有什么规定?
关于申请土地使用权的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
·补办办理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补办办理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补房屋土地证费用70元/证,含土地证书工本费20元/本,证后附图成图资料费50元/张。一般情况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不会超过两百元,具体的金额一般都是上述的标准,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补办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1)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失,原土地登记机关审核后将会出具遗失公告...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 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 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 份,由??????? 、??????? 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分别属于各方所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分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想必您对于征地补偿的问题都非常的关心,因为这是关心我们切身利益的事情。那么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我们要了解我们当地的规定,结合当地的规定来解决我们的事情,那么驻马店驿城区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我就来带您了解一下。
2016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补充意见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山东的读者对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十分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蒙自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文澜镇、新安所镇、雨过铺镇、草坝镇,平均补偿标准:5338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芷村镇、水田乡、期路白乡、鸣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