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该怎么处理

受贿罪属于具体的罪名,但渎职罪则是属于一类罪,其中主要包括了徇私舞弊型渎职、玩忽职守型渎职以及滥用职权型渎职。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对罪犯进行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受贿罪处罚的法律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国有公司委派到其参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构成受贿罪在客观上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二、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怎么处罚对于其他渎职犯罪中的具体个罪与受贿罪的竞合,如何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法学界亦有上述多种观点。首先,不能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因为普通法与特殊法的竞合关系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属种关系,而受贿罪与渎职个罪显然不存在这种关系。其次,不能适用吸收原则。此种受贿罪与渎职罪都属故意犯罪,且实施的行为大体上一致,没有重行为与轻行为之分,更没有实行行为与预谋行为之别。第三,不能适用择一原则。但这样做必然会出现一种罪名因数额的不同而由一个机关内部的两个部门管辖的问题,导致管辖的混乱。《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具体该怎么处罚其实在法学家尚存在争议,但其中通常都是不能适用择一原则、吸收原则,同时也不能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原则。而我们认为此时应该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累犯自首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而累犯有自首表现的,可以在累犯量刑的基础上,适当减轻处罚。 对于累犯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与受贿罪...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应该怎么处理对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
    一、单位行贿犯罪量刑是多少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


·缓刑期间嫖娼该如何处置?
    刑事处罚中的缓刑是属于一种带罪但是处以缓刑的方式,本身的行为方式是受到限制的,需要向组织汇报个人的活动情况。然而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两者交杂一起,对于缓刑者更是不可容忍,那么在缓刑期间嫖娼,该如何处理呢?刑法指出对此行为很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处罚。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首先,会受到嫖娼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撤销缓刑。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


·行政拘留15天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在现行的法律条件下,由于人为的因素或者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会出现一些错误的判罚行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因为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在解决分歧后就可以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那么行政拘留15天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二、行政复议范围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年龄62岁可以从轻处罚吗? 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刑事案件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有: 1、自首。 2、坦白。 3、立功。 4、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dao罪。 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聋哑人或盲人。 7、犯罪预备。 8、犯...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徇私舞弊出口退...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属于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或制裁。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合并执行的最高期限是20天,期满释放,如果对拘留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刑事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4天,有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情况的最高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133条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是最新颁布的一部刑法典,在刑法修正案八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填补了之前的一些刑法规定上的漏洞,对罪名和刑罚的规定都进行了相应的变化,很多法条做了详细的变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刑法修正案九133条的内容。 一、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的规定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