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常见的就是开发商没有按照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常见的就是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尾款。而此时既然存在违约的情况,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那一般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赔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它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也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才可请求减少或增加。至于违约金的约定,购房者可根据违约情况就违约数额进行约定,也可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购房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由此,约定的违约金在性质上就视为违约时的损失赔偿金。既然购房者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可要求开发商适当补偿(实际损失一般来讲只可能是租金损失或交通费损失。租金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而多付出的租金;而交通费损失是指由于延迟交楼不能及时迁入而可能增加的交通费用。一般来说,交通费损失要低于租金损失,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只考虑租金损失)。此外,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确定,可依据房款的总额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金额,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违约金,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二、购房合同违约情形应如何确定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如何确定,是出现此种争议后必须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多属于格式格式,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约定相对比较明确,一旦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我们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有关损失的计算方法。《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在《商品房买卖解释》对某些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的计算则另有规定,具体包括:(一)出卖人恶意违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 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显然是针对先卖后抵、一房数卖的行为所作出的惩罚性规定。(二)出卖人存在欺诈行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以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治理同样适用惩罚性赔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对于违约金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有委托代理人(律师或其他委托人)参加房产纠纷诉讼,还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要写明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


·拆迁分的房子现在我跟我老婆要离婚我们的房子怎么分?
    拆迁分的房子现在我跟我老婆要离婚我们的房子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 不能办理更名 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 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 按揭买的房子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之后,才能办理房屋出售和房屋更名。因为在房屋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期间,房屋所有权上面有“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


·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就必然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但是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当事人要注意预防纠纷的发生。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定金引起的纠纷 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式的居间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经三方签章确认后生效为定金协议,适用于定金罚则。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其定金,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除了以违反居间协议...


·一、全款买房子付款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买房子付款流程是什么?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而且由于房价的攀升,房屋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也相对较大。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而且签订后对方不履行合同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必须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怎么...


·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细节
    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细节据不少人反应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多少都出现了一些纠纷,因为在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因此也导致无法较好的处理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其实要减少纠纷的出现,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就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那究竟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细节 买房子离不开看图。尤其是购买期房,在无法考察现房的情况下,未来的家会是什么模样,全靠购房者从图纸...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房产合作常发生于夫妻、子女等合作买卖房产的关系,对于婚姻、遗产等财产分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份正规的房产合作协议能有效的保护一段婚姻关系、亲属关系。那么,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内容如何写的正式,您有多少了解呢?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以下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手续办理? 离婚房屋过户时,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离婚房产过户是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另一方所有的过程。征程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2.按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在房屋登记中很常见,主要在离...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明文规定。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1、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另一方现金。 2、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并且不愿意以现金的方式补偿另一方,另...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没有遗嘱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