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那是不是每一个地方开发商都有权销售呢,这就要看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有哪些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

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

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二、怎么确定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2、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3、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4、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对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有所了解了吧。此时位于不同地方的停车位,实际的产权归属不一样,而作为开发商也只能对其中自己所有的车位进行出售,不过如果是出租给业主使用的话,则也是可以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高空坠落物车辆,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随时都可能出现被什么东西砸到,那如果车辆被不明物体砸到,或者被什么东西绊倒了,那应该怎么办呢,该怎么认定是呢,那就来了解一下高空坠落物车辆怎么赔偿?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高空坠落物车辆怎么赔偿? 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1、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只要与物业公司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


·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然后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要是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事实上,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的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这是有法律依据...


·一,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的标准流程是什么(一)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二)检验、鉴定结论交予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这个在一般的情况之下的话,这个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项目有这些: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二、交通事故索赔有什么技巧交通事故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所难免,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后,交通事故赔偿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种制度下,作为肇事者的机动车...


·社会抚养费是一个人交还是两个人都要交?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环境下,跟着计划生育诞生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目的是辅助计划生育的顺利实施。为了避免人们早生,超生,国家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对非法人口占用的社会资源做出一定的补偿。社会抚养费是强制缴纳的,那么您了解社会抚养费是一个人交还是两个人都要交?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
    违停停车包括哪些情形 违章停车怎么处理违停其实也就是指违章停车的行为,在城市中机动车出现违停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严重阻碍了城市的正常交通秩序,我国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了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不过具体来说规定的交通违章停车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爱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违章停车包括哪些情形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
    在实际工作中,新员工入职前都需要提交一些公司要求准备的材料,才能正式的办理入职,成为公司的一员。可是有些员工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公司所需的入职材料,由此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为了让您了解其重要性,下面我们将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哪些后果,详细的介绍给您。 一、入职材料忘交了会带来哪些后果? 员工入职须提交相应的证件或个人资料,是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并为员工建立相应社会保险的必...


·交通肇事逃逸车被扣留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被扣留多久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怎么取证
    很多时候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因为赔偿而产生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纠纷进行处理。那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来取证呢?现在,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怎么取证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


·交通肇事批捕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批捕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批捕条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等情况;相关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钮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 二、提请逮捕的交通肇事罪的证据审查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交通肇事犯罪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