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问题。那究竟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办理按揭贷款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银行: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如果非本地人按揭买房还需提供持有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返还购房者合同。按揭手续最好自己办理。

二、如何办理按揭买房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三)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四)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五)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六)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七)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八)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九)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现在购买房子已经不再是必须要一次性全款购房了,对于那种资金不足的朋友,若有打算购买房产的话,其实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个时候,首付虽然是由购房者自己支付的,但剩余的房款却是银行那边贷出来,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向银行贷款也是需要支付一定利息的。


相关内容: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自己花大价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住,从法律角度来讲,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二手房的占有,但现实中收房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


·房屋贷款算债权债务吗
    现在的房价涨得飞快,越来越多的人都会选择贷款买房。不少人会向银行贷款,首先付了房子的首付,这样来减轻自己的负担。房屋贷款当然算是债权和债务。债权和债务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它们二者的具体区别。银行是贷款的债权人,而买房者却是债务人 。债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权利,只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关系,不会对第三个人有任何的法律效益。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债权可以收取未来所获得的收益等。...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
    有些时候租赁房屋与房东之间约定的租房期限比较长,而这期间承租人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也不允许提前退租,此时就会选择将房屋转租出去。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转租合同的。那个人转租合同应该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个人转租合同范文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


·在我们的买房过程中
    在我们的买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同种类的房屋,那么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是土地来源不同,产权不同,质量不同,交易限制不同,享受的权利不同等。这些在相关的条文中都有明确的说明,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相关的说明: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


·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而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进行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呢?而要是房屋先租赁出去了,这个时候又是否还能抵押?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租赁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


·一、期房合同备案网签的程序是什么?
    一、期房合同备案网签的程序是什么?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二、网签的作用针对网签后,对现有的交易体系有什么样的冲击,以及网签将给客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频发,验房这道程序变得更不容忽视,业主们更应该了解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及时的处理,然后维护自身利益。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一般来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是以已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前提。而在合同中,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必要要明确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了需由购房合同外第三方———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批准的贷款付款方式。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可用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如果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用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的约定就无法实现。从上述分析看,购售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按揭付...


·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生活中,很多时候可能都会需要对房产办理公证,尤其是在进行房产的买卖、赠与、继承的时候,而有些情况下办理公证是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但有的时候确实必须要有的程序了,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办理房产公证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产赠与公证应注意事项一: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


·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是农民拥有的不动产,村集体的成员都可以分到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但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将自己的房屋变卖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法律也规定了农村房屋不能私自买卖,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根据哪些法律无效。 一、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1、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房子认筹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问清楚开盘的时间,开盘方式比如说是排号还是摇号,还是用手机抢号。再者就是认筹金没有选号,能不能退一般都是能退的多长时间退回来。到时候如果选到了房子认筹金抵多少价款。是自动转成定金还是还需要交,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分清是认筹金还是定金,如果是定金的话会产生法律效果的,试用合同法的定金罚则,一般是退不了的。所以小心开发商在这上面做文章。二、买房认筹存在哪些陷阱?1、变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