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问题。那究竟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办理按揭贷款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银行: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如果非本地人按揭买房还需提供持有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开发商返还购房者合同。按揭手续最好自己办理。

二、如何办理按揭买房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三)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四)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五)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六)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七)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八)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九)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现在购买房子已经不再是必须要一次性全款购房了,对于那种资金不足的朋友,若有打算购买房产的话,其实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个时候,首付虽然是由购房者自己支付的,但剩余的房款却是银行那边贷出来,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向银行贷款也是需要支付一定利息的。


相关内容:

·假如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买房人因为政策被认定为限购对象,不具备购房的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过,结合双方履约情况分析,买房人作为守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也依约履行,双方完全可以在政策出台...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代签房屋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但要注意代签人是否具有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经公证。合同签订之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没有提供委托书,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在规定时...


·买卖上海二手房需要多长时间完成过户?
    一、买卖上海二手房需要多长时间完成过户?1、全款买房房东有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开始计算: 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房东、下家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 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下家支付原房东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可以进行二次公证,但再立遗嘱也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并申请撤销原有的公证书。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知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道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一、商品房中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有哪些?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方买卖合同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因为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而需要将房屋拆迁的情况越来越经常出现。房屋拆迁后,房屋所有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出现拆迁补偿价格不同的情况。那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南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北京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1、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需要注意的事项。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2、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


·租房纠纷怎么办
    租房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后买房新婚姻法的规定是什么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


·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贷款买房固然可以帮助购房者解决资金问题,当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要谨慎,避免发生按揭合同纠纷。那具体来说,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而要是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目前,由于对预售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