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可能有一部分新员工在进入到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公司的相关部门也迟迟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如果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国家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才发挥到了它真正的作用。

一、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按规定,劳动合同最迟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10、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规定的时间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一个月之内,所以新员工也没有必要急于的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公司没有超过一个月的时间都不违法。不过员工本人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之内提醒公司,要求公司和自己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若不然的话,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相关内容:

·职工入职合同范本怎么写?
    此文章适合想要知道职工入职合同怎么写的小伙伴,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职工入职合同范本,它非常详细的列出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例,相信对写职工入职合同的你有一定的帮助。接下来看看,我们整理的劳动合同里都有些什么吧。 劳动合同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其中试用期__...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女方无工作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女方无工作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女方无工作时两个孩子离婚通常是男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问题首先会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有辨别能力,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收入、品行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一)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


·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生活压力和工作的需要,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是如此,可能不在一个地方上班。夫妻中另一方在外地工作,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在此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在外地工作离婚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相关资料。 一、给孩子抚养费的主要依据有什么?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在外地工作离...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办公楼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办公楼一幢,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建方式:包工包料、分期付款。 二、楼房规格、建筑面积:见图纸。 三、承包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含___________...


·一、女职工有哪些
    一、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对于现在的网络时代,淘宝这个平台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之处,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场,但是网购时却总避不了假货,众所周知,我们平时在市场上碰到卖假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工商局投诉,可对于在网络上,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一、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1.若交易还未确认收货,可以登录【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找到对应订单,...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就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


·辞退工资补偿标准是按平均工资吗?
    辞退工资补偿标准是按平均工资吗?按照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你的基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实际到账的工资金额度1、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原容因辞退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需要赔偿一个月工资。工资计算,月工资为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


·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
    女性职工退休的年龄与男性职工退休年龄存在差异。女性职工退休年龄要比男性职工退休年龄较低。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一、女职工退休年龄何时改为55周岁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比较辛苦的行业,而我国的建筑市场也是非常庞大的,随着税法的不断完善,个人承包的小工程也开始需要缴税了,但很多个体的工商户却不懂得如何缴税,下面让小编我给大家介绍个人缴税的过程。 个人承包小工程缴税怎么缴 承包小工程,所以缴税应该按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筑行业跟其他行业一样,涉及的税金有很多种,其中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个人...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人身意外伤害陪扶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1、不可以,陪护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而不是误工费,具体根据陪护人员的工资损失数额来确定,在法律上称作护理费。2、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


·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
    有时候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后,因为种种原因劳动关系一直未解除。这样岂不是耽误了劳动者找新工作的时间么,那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可以就业吗?这个问题想必很多上班族都比较关心,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说一说。 一、原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者可以就业吗?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解除合同。自动离职也是一种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前一种方式不同的是,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而自动离职的没有这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