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赠与书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三、赠与书和赠与合同的区别 区别,赠与书是赠...
·一、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一、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
·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吗? 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吗?合伙人阴阳合同违法的,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的合同。阴阳合同广义通俗的解释即阳合同为合法备案登记的合同,阴合同则为不合法未备案登记的合同。阴阳合同的概念已延伸到各大领域,主要有招...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 相信很多劳动者知道或者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致产生一系列关于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赔偿等纠纷。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给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而不愿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情况还...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几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几种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的乘人之危根据《最高院民通意见》第70条的规定,乘人之危是一方当事人乘对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为什么? 一、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定金合同具有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实际损失的20%。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项目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项目管理论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后交由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或法务主管分别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综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收回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商量,处理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
·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 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 一、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 商铺转让,又叫店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 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店面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转让人的基本...
·一、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一般无论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都约定支付押金数额的违约金,少数是按照合同未履行的时间来计算具体的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