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中的关于程序问题的法律,涉及到程序方面的法律基本上都是诉讼法,既然是刑事诉讼法肯定是跟刑事有关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知道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全文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条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第三条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第七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罪犯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的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三条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一)重大、复杂案件;
(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六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其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又向原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重新提起公诉的,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情况层报原第二审人民法院。原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决定将案件移送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二、第二章 回 避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二十四条 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刑事诉讼法解释存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这种司法解释全文的内容比较复杂也比较多,这边给您列举的是管辖以及回避。可能您想了解更多的内容我们建议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事物所咨询。
相关内容:
·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辩护律师都要掌握不同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较好的为被告人争取利益。具体说到非法经营罪,您知道非法经营罪辩护律师该如何来进行辩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可从界定范围辩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只能适用于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该条第四项的适用,也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前提。因此,对于刑法未明确规定的某种具有一定危害...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把窥视欲控制在适当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如果超过此标准,在心理学层面上讲,就可称为“好奇心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个人信息泄露后给我们带来的生活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简单的只是打乱生活的节奏,严重的会导致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失,而且当前这种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需要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有什么罪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确凿的证据,去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的;而如果只是被泄露,...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2023
寻衅滋事罪可能判缓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
犯介绍卖淫罪能判多少年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
·传销层级超过多少来量刑
涉嫌组织、领导的推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层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
·团伙诈骗10万可以判缓刑吗
不能。诈骗1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要判处缓刑必须是量刑在三年有期徒刑或者以下,因此不能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内容是怎样的
抢劫行为在很多国家、地区都是被认定为很严重的行为,甚至其中有的国家还直接将这一行为规定为犯罪,比如在我国就规定为了抢劫罪。对此,最高法也就抢劫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内容,帮助你了解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抢劫犯罪是多发性的侵犯财产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1997年刑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 如果罪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十分的严重,也就是说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可以适用缓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缓刑期间由于一些事由将会被收监执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哪些?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上对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没有明确的规定, 认定犯罪中止如下:
(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