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

在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有时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会对妇女进行猥亵,严重损害社会风气。受害人应当果断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会对当事人发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那么,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构成猥亵妇女罪会被怎么判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2、主体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3、主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综上所述,猥亵妇女是指用性交以外的淫秽手段,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构成猥亵妇女罪,属于刑事犯罪,会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提出诉讼。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结合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做出判决,通常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情节严重的话,还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内容:

·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抚养费要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
    离婚财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院进行离婚案件判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三口离婚财产划分如何进行? 1、首先,需要确定你们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房子都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没有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存款、汽车属于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
    一、买的保险要不要算儿童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
    离婚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时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做出协议。双方可以签署协议书,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人想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有债务怎么办。那么,离婚协议书夫妻债务在协议书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篇一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 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


·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而设置的,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效的,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后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时间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时效有限制吗?有。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


·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背叛婚姻的事情,作为受害方,通常会选择离婚。当然,另一方是不大愿意离婚的,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将婚姻维持下去。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毕竟离婚是双方的事情。那么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公法性。但惩罚性赔偿毕竟包含着为受害人提供慰籍性救济的一面,其主体双方本身地位平等,并且赔偿金又是支付给受害人的...


·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人们拥有的财产已经不仅仅限于现金、存款了,还有可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房产、公司股权等等。针对这些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分割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那一般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割离婚股权 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


·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形式是什么
    婚姻是在男女双方同意具有法律认定的行为,而子女的出生则代表着责任和义务,婚姻的破裂也伴随着抚养权的法律问题,优先放弃抚养权的表现形式在什么方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析。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几种形式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


·离婚后财产分割不给我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分割不给我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