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
受到我国户籍制度和限房政策的问题,一些外来的人口想要在大城市买房的话,条件限制也是比较多的。如果真的在生活中,您真的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购房政策的,要是不符合,肯定也是很不方便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是什么?
1、买房本人具有购房地区的户籍或是在该地区具有稳定的职业并且24个月以上连续不断地缴纳社会保险
2、在购房区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号起没有在成都市区购买过商品住房(除二手房)才能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
4、对于高新区南部园区或是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以在各自的区域内购房或是成都的其他限购区域内购房;除此之外的其他限购区域只能在除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的任一区域内购房
5、在2016年10月1号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房的均不能再次购买新房
6、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买房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
7、军人根据部队提供的证明在策划哪个都买房不受此次限购的政策的限制
8、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能通过补交社保来获得购房资格
二、成都限购范围
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三、成都限购政策
1、扩大了限购的范围。成都的购房新政初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中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本次限购区域增加了对户籍的限制,或是要求在限购区域拥有稳定的职业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者的资格审核。没有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得以补交社会保险的方式来购买住房
4、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于变相提价、伪造货是虚开保险缴纳证明的行为严厉惩罚。
四、成都购房的注意事项
1、根据限购政策的规定,明确购房的管辖区域,要在哪个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2、购房做好前期的咨询工作,根据购房须知上的内容办理入户手续
3、购房所需的资料及户籍证明或是其他购房证明原件要在购房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4、外地户口的人员要看你所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以及缴纳社保是否满足购房的需求。
外地人口想要在承担购房的话,首先需要提供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而且在买房的时候不能有所购房区内的自有产权住房。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人员,是不受这些条件的限制的。比如说一些高端人才、重要的机关等。还有就是成都有些地区的限购政策也会有影响。
相关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财产分割,特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房屋,是大多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部分,在正常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只有在缴纳相关费用,完成了过户更名后,房产才属于买房所有,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呢?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标准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具体条款是什么?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被拆迁房屋在锦江、青羊...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一、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吗?
财产分割后得到的房子需要过户,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
·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房屋的交易需要经过过户手续,那么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房产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实现债权时,享有抵押权的担保债权优先于其他未设定抵押权的普通债权。房产有贷款时说明在房屋的所有权上设立了一个抵押权,根据抵押权优先的原则,抵押权消灭时才可以进行其他的所有权处置行为,因此房产有贷...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进户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一般回迁房指的就是发展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而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买回迁房较划算。回迁房进户需要注意好是延迟交房,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对你们...
·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为夫妻一方的...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
·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实践中,并不是说购买的期房绝对不可以退房,期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大致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房子第一继承人既是妻子也是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父母,子女。具体的办理的手续如下所述: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究竟该怎么计算?
一、“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究竟该怎么计算? 对于“住改非”房屋,究竟是按照住宅用房来补偿,还是按照经营性用房来补偿呢?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做出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也就是说,“住改非”房屋在拆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偿办法,以供您了解。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