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犯罪,此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二、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从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可以知道,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就是要求达到严重不负责的标准,具体包括了七种情况,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如果你还想了解医疗事故罪量刑处罚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华州区中医院征地补偿标准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一)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医院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首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 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太原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太原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如果无法通过调解和平解决,就只能走诉讼这条路,那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请律师这块,但是很多人有不清楚请律师的具体价格。1、每个省市司法厅局都有律师收费的标准,一般都在这个标准范围内收费,单个案件10万元以下的5%,10万到20万的3%等等。可以查询司法厅或者物价局文件。嫌麻烦可以直接去找律师协商。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多次并不熟悉。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该成为病人的最好的良师益友,但是现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缺少医德的医院,想从病人身上赚钱,导致了严重的医疗事故,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我国还没有医疗损害责任法,因此医疗损害的法律规定只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才能看到,我们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人...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单位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随着医疗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应该说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与医院就因此发生纠纷,且诉至公堂。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一份重要的证据,是必须在诉讼活动呈现。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


·医疗死亡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2、及...


·关于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
    关于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 医疗纠纷的问题在当前是比较常见的,由于患者对医生抱有的要求过高和医生方面的没有耐性问题,出现差异后就容易导致医疗纠纷问题出现,想要解决医疗纠纷的话一般都是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但是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医疗纠纷问题不了解。那关于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有哪些呢?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