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可能很多人都比较的了解尤其是从商的人,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很多人看来完全是一头雾水,为了扩大人们的知识面,人们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网在下文详细阐述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以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客观要件以及损害后果。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损害后果
有人认为行为人具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还要以对行为人所任职企业造成实际损害为条件。笔者认为对所任职企业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构成要件只能由法律规定,而刑法对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只规定了(1)利用职务便利;(2)经营同类营业;(3)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没有将实际损害规定为构成要件,如果任意添加构成要件,不仅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会导致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不应有的困难,放纵犯罪。本文主要介绍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司法解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要件、客观要件以及损害后果,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在平时大多都被人们所忽视,您在平时经营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如果您对这一方面还需要法律上的援助的话请直接联系网的律师。



相关内容:

·强奸罪的证据都要哪些?
    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离不开证据的提供,当然证据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明力,能够证明相关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现实中,不同犯罪需要提供的定罪证据不太一样,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强奸罪的证据都要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除死刑?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
    拘留单怎么没写拘留时间?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种类。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之间经常会因为一些问题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有很多种,比如说调解以及诉讼方式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也有着,申诉和控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


·刑九行贿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刑九行贿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


·盗墓拘留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盗墓拘留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骗购外汇罪是一种侵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行为,它与抢劫罪客观上都可以使用暴力、威胁手段,都可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面,显然法律中对这二者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那其中骗购外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骗购外汇罪? 骗购外汇罪, 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


·赌博罪写码单怎么判刑
    现如今涉及到赌博罪的情况有很多,赌博罪写码单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写码单根据法律规定会给予相应的惩罚,当我们遇到赌博罪写码单时不知道有什么惩罚措施以及标准是什么?下面由律师来为您详细解答赌博罪写码单怎么判刑以及其他的相关规定。一、赌博罪写码单的量刑标准涉嫌赌博罪。一般三年以下。具体还要看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中辨认的规则有哪些 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1、辨认的决定权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的主持者 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随着网络应用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也呈现了多发的趋势。从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看,很多案件都是团伙作案,其中会有主谋。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申请后,会按照诈骗罪的审理程序开庭审理,并做出判决。那么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吧。 一、网络诈骗主谋怎么判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遗弃罪如何判定,怎么认定遗弃罪
    对遗弃犯罪进行判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实际的认定。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遗弃行为最多也就是违法行为,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因此才有必要对相关行为作出判定,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内容,这样才能实际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遗弃罪如何判定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弃罪如何判定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