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详细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女职工的保护更加全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女职工的生理要比男职工的脆弱,同时,还会有经期、产期、哺乳期等,在这些比较特殊的期间内,很有必要对女职工的权益作出保护,这样才能避免单位借口辞退女职工。要是你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
    工程承包有几种方式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第三种是独立承包,指承包单...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从事的劳动是什么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是发包方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承包方违规,发生事故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推卸责任给发包方并造成损失的一种保险金。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合同规定总金额的3%,相关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超过此比例。一般不计利息。保修年限根据不同施工位置而不同。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一、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基本内容包含:劳动合同管理规则;劳动纪律;劳动定员定额规则;劳动职位规范制定规则;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以及其他规则等几项内容。这些内容也包含很多细节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想要完整圆满的处理好员工劳动关系就不能忽视任何一项内容。 二、拟定劳动关系管理规则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管理规则: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员工招收录取要求、招工简章、劳...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款: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也就是在录用时用人单位就需要将包括工资在内的岗位相关信息如实告知劳动者。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


·解聘合同要理赔的情形有哪些
    在聘用关系下,双方往往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日后如果要是解除聘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可能需要对聘用者进行赔偿的,此时往往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解聘合同理赔情形有哪些。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


·工伤认定送达瑕疵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发生工伤后,需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可是工伤认定进行时常常会出现送达瑕疵。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此种情况下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工伤认定送达瑕疵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


·一、企业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哪些? 一项工程对于用户来说可能最重要的就是质量了,一个做工程的公司的信誉与技术的先进度,科学的管理与做出来的工程质量都是挂钩的,是一个公司的前途,如果因为质量的不过关,严重的话可能的有关人的生命安全的。那么我国关于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有关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目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按工程需要配置组织机构 ⑴质量管理机构控制措施 ...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提供了保障,当合同到期或者因为某些因素,将会导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后要如何补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此做一简单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 根据解除行为是否经双方协商一致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两种,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 (一)协议解除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