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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户籍地时,离婚诉讼在哪起诉?

0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实践中,只需从起诉时间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可认定为经常居住地。而是否连续居住满一年,则应根据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出入境查询记录,物业公司或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在内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0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03、夫妻双方住在国外但未定居,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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