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条件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相关内容: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牵涉第三人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此处涉及第三人财产的另案处理与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共同财产不同,主要区别是此时诉争财产的所有权不同:涉及第三人财产的另案处理——诉争财产所有权在第三人名下。离婚诉讼进...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刚生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刚生完孩子离婚有生育补偿么?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有哪些条件构成重婚罪?
    一、有哪些条件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


·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问:离婚后子女应该归谁抚养? 答: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却会改变抚养方式。《民法典》第1084条第3款规定将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婴儿的生长发育,夫妻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应依法由母亲抚养。二是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一、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财产法院调查申请书范文如下: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调查财产证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起诉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离婚前,被告已有意转移其名下财产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财产数额。被告以个人名义财产因属于特定机构保管或因存在客观原因,申请人无法自行收集。为了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申请人特请求法院调查被告个人名下财产证据...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
    若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旦父母离婚那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协商孩子由其中一方进行抚养的时候,那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到底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民法典关...


·一、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