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要注意,在专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专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专利法的保护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原因:1)没有缴纳年费2)书面声明放弃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判断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2、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看,即将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方案作为一个整体看,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二者组合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与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相关内容:

·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
    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 一、商标续展合作时可以同时做变更吗? 可以同时做变更。但是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先做好变更然后再去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


·知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开始存在越来越多人创业,当想好一个创业方向的时候,都希望给自己的创业项目上增加一枚有效的商标,我们都知道因为商标是有版权的,如果已经被注册的商标是不能随意使用的,所以在使用商标之前一定要确保商标可以使用,并且已经注册,商标注册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说只要没人注册注册你就可以使用,还是要根据流程进行申请,只有注册下来商标才能合法使用。商标注册下来后有的人希望把自己的商标变著名商标,...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
    没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咋办?在中国,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是取得注册制度为主,驰名取得为辅;自愿注册制度为主,强制注册制度为辅。另外,《商标法》采用的是先申请为主、先使用为辅的原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此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有一个办法就是在先权利人可以对初步审定...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尤其是对于商标权的一些具体措施上,那么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没有什么以及原则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能够看到,获取商标权应该通过使用以及注册,还有混合的方式来进行商标权的使用,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在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时候,此时往往是商标权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究竟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呢?可能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有特定的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商家为了达到自已的利益去侵犯其他商家的商标。那么发现了商标侵权如何进行举证?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有哪...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
    知识产权中的商标存在字体侵权吗?首先第一种情况,如果企业的商标字体设计源自正相关的正版电脑字体库,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构成侵权的。在此,一些广告设计公司今后就应当特别注意对正版字体库的购买和使用。其次第二种情况,如果商标文字源自某位书法艺术家的书法作品,这时将由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二、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


·恶意抢注商标限制措施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限制措施有哪些? 1、在被抢注商标初审公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专利事务服务(原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是专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规定,基于专利审批全流程中的文件、期限、费用、审批进程、法律状态等信息,面向公众、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申请人以及专利权人等提供的与专利审查相关的公共服务。专利事务服务的范围,不仅包括...


·商标续展办理需要文件有什么?
    商标续展办理需要文件有什么?商标续展就是在商标保护期限要到了的时候你还想继续使用你的商标就要办理续展。续展过后才可以使用。1、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二、重要性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注册商标...


·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这一制造行为及使用行...


·商标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吗?
    商标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吗?商标权并不是是著作权的一种,这两种权利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的差别情况如下: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