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而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邀请,是用人单位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即要约,劳动者接受邀请,则是承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应当据此进一步签订劳动合同,即签约。《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包括:劳动内容、劳动期限、权利义务等等九项条款。而聘书的内容不可能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没有以签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旦发生纠纷,缺乏维权依据。况且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聘书不能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合同法》第1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合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向仲裁机构中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在遇到事情想要辞职时担忧的事情。在辞职上面,法律其实没有对劳动者做出太多的限制,但出于对单位利益的考虑,还是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废弃废水是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国家相关部门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破坏环境的行为是会遭受到法律的处罚的。对于企业来说,废气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达到标准后才能排放。那么,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工程...


·公司经理是选举还是聘任
    聘任。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则受董事会委托,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简而言之,股东会产生董事长,董事会产生总经理。董事长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在工作中十分注重人身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在所难免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受害者也就是劳动者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工伤认定来进行赔付减少受害者的损失,那2017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十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是很多建筑工程的前提,比如修建房屋之前都需要钱挖土进行地基的搭建,因此土方工程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收集了关于土方工程的重要性的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方工程的重要性 ? 1、完成拟建项目的场地平整,为建筑物的基础开工创造条件。 2、完成整个场地景 观的初步造形。 3、完成整个场地后期的土石方基本平衡...


·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
    当公司员工与公司建立了竞业限制的关系后,员工就有责任对公司的某些事物进行保密,但同时公司都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承诺会发放相应的补偿金,但是有些员工会有疑问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您一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与工资一并发放吗? 不一并发放。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给予,如果在事先给付的费用,是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受伤,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工伤保险发放的工伤待遇。但如果该工伤已经造成员工的伤残,该员工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以评定伤残等级,领取相应的赔偿。那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鉴定9级怎么算赔偿费用? 工伤职工为,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九级,即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按照机既定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的,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不得交付使用。为了人们出行方便,各地都修建了市政道路,在该项工程施工前,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对验收的规定,制作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一、工程新增变更合同价款增加过大需要报批吗 这个“过大”的概念比较模糊, 如果是建委备案的审批,一般不能超过15%,否则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 如果是自己单位的就不好说了。 即使是固定总价合同也会规定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的,既然已经签订合同,就需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合同变更的相关条款,哪就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了! 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