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条和收条到一起怎么写?

借条和收条到一起怎么写?借条和收条到一起应当首先经过结算,确定最终还欠多少钱,这个时候就可以打下一个借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权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二、有借条怎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首先借条和收条都是相关起诉的证据,但是也不是说有了这些就一定能起诉成功。1、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填写,如果只是有证明,但是很多东西都没有约束在上面,甚至没有具体的事情,那么就算有借条和收条胜诉的概率也是很小的,所以借条和收条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有几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纸张的质量,一般情况下一旦写了借条就很可能是一段时间才能偿还的问题。2、所以借条的保护是很重要的,这时候就要对纸的质量有所限定,还是要拿比较好一定的纸进行签订,不能那随便哪一张就写了,这也是对自己借出去的钱负责任。3、然后是借款的书写,这一点大家肯定是都知道的,因为在很多开发票的过程中也都是需要大写的,借条中也一定要大写,最好的情况就是大小写一起都有,千万不能只有小写数字,小写数字太容易被修改了,会成为之后的矛盾点。在借条中写清楚还款的时间还要有相关的还款利息尤其在个人借款中,不想个人对银行那样的借款利息很明确,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在借条中写出来,这一点要很明确的写出金额或者利率,同时时间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没有时间的限定就认为这个还款的时间是不收到限制的。虽然借条不是合同,但是为了让之后的效力等同于合同,我们还是要在写借条时慎重,因为这是之后起诉中最有利的证据。个人借款的这种借条如果数额是比较大的,建议还是可以先咨询下律师,让律师给出比较适合又有法律效力的模板然后在进行签订,虽然我们借款的时候谁也没有想过不还钱,但是还是要做好全方面的准备,尤其是债权人要对自己的财产有所保护。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人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的复杂的,比如说在借钱完毕后,陆续归还,这样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那么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可以关于借条和收条的问题做出结算之后,再重新打一个借条。



相关内容: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一、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大名、小名是同一人,并存在借贷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写借条应...


·认定骗取贷款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不应当把从银行获取贷款后还不上的,都作为贷款诈骗罪处理。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观要件...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夫妻一方负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在一般情况下,下...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且满足重复诉讼的其他法定构成要求,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


·欠银行30万要判几年罚款多少
    欠银行30万,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一、怎么避免个人间债务纠纷的发生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借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使用到。欠条、借条这些字据相当于合同,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欠款人都应该慎重对待,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下面就让为你简单的介绍一下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一、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会就离婚各种事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包括了财产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债权与债务的约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可以证明些债务为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我们将为您解答。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如何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夫...


·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有的人可能认为,债务人死亡的,此时债的当事人一方都不存在了,那么此时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会消灭。其实不然。那么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呢?不少人对此都有所疑问。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


·债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债券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认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