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
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
我们知道,有时候有些行为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法律并没有专门的连带责任法,行为人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散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我们整理归纳了一些连带责任条款,详细请阅读下文。
连带责任条款的归纳,基于法条的明确规定:
1、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权的授权不明的,民法通则的第65 条。
2、代理关系中,由于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的,民法通则第666条第2款。
3、代理关系中,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是无权代理的,民法通则第66 条第3 款。
4、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明知代理事项违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违法的不反对的,民法通则67条。
5、转委托时,如果转委托不明的,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受托人和转委托代理人对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意见81条。
6、共同代理中,共同代理人对于被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的409条。
7、合伙中债务承担,民法通则第35条。
8、合伙人退伙,对其在合伙期间的债务。
9、入伙人对合伙的债务。
10、联营中的半紧密型的联营,在当事人有约定和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债务的承担,民法通则第52条。
11、共同侵权,民法通则第130条。
12、教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民法通则意见的148条。
13、连带保证。
14、共同保证。
15、混合担保中,物的担保是债务人第三人提供的情况下。
16、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的或者抽逃注册资金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17、产品质量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民法通则第122条和民法通则意见第153条。
18、委托监护中,受托人有过错时,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
19、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时,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20、债的主体分立,合同法第90条。
21、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共同承揽人对定做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67条。
22、共同危险行为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4条。
23、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婚姻法第41条。
24、共有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物权第102条
25、名誉侵权中,作者和新闻单位无职务隶属时的责任承担,《名誉权解答》第6条。
26、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7、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8、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9、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0、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20条)。
3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31条)
3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64条)
3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94条)
34、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3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36、发起人对于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法95条)
37、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
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3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
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证券法第二十六条)。
3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40、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第六十九条)
41、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42、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条)
43、建设工程合同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法272条。
44、单式联运合同中的承运人。合同法313条。
以上就是我们归纳的连带责任条款,相信您看完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连带责任人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
·副驾驶抽烟罚款吗
副驾驶抽烟不罚款。副驾驶抽烟打电话不会扣分罚款,因为交通法规只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不得驾车吸烟、打手机,没有规定副驾驶要遵守这条规定,而且开车不能抽烟是因为抽烟要用手拿着影响对方向盘的操作,不能开车打电话也是类似原因,而副驾驶不掌握方向盘就不用禁止吸烟、打电话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1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赊账欠钱不还怎么办?在现实生活中债务纠纷是非常多的,债务纠纷通常是由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时候产生的,而债务人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怎样证明欠钱不还?证明债务人欠债不还最好的证据是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借条等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借条的可以提供转账证明、证人证言等的证据。当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公积金贷款可以重复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另外,公积金贷款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
·借贷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引起了很大的矛盾,如果当事人未婚未育还相对简单,如已婚已育则涉及范围较广,下面我们为您分析一下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1、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
离婚对方公司有债务应该怎么办理拥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非合伙人的配偶需要看:一方是否经对方同意,借款一方所从事的经营收入是否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标准来考虑该债务的偿付,另一方应否承担连带责任。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
·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的模式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网上借贷。网上借贷有着潜在的风险,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也经常发生,通过将个人信息出售,获取非法利益。网络是一个新兴的复杂的事物,您一不留神就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您要加强保护意识,至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可以随我们一起探讨下。
一、网上借贷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网上贷款给了个人资料泄漏出去后,没有本人的签字,一般没什么事,可不承担责...
·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告不出庭怎么办?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