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兴起,由于其高回报性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建筑行业。可是拖欠工程款的事也是屡见不鲜,严重地影响了施工方的施工积极性。可是既然问题出现就只好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呢?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

一、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

1、严把合同关,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应尽量细化

在对工程合同有关工程款条款进行审核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工程款支付时间应明确

对于预支款,应严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开工前七日内支付,否则施工企业有权停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应具体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有关赔偿承包人的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比如说可以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约定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3)工程结算款支付与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挂钩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验收还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验收并不明确,有时发包方往往声称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扫尾工程)未完工,无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结算款。

2、公道应用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配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工程质量保证书”等部分组成,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与《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相一致,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发包方往往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但却在事实上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严重地侵犯了承包人的正当权益,造成大量工程拖欠款的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实际施工人的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题目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包责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案件若干题目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3、认真做好工程签证,加强工程索赔

工程签证的主要情形有:开工延期、图纸延误、工期延误、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等等。签证是一六艺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运用现代公关技巧进行签证; 在双方关系比较融洽时提出签证;在对方项目经理心情比较好的时候进行签证;签证内容具体明确,否则就即是没签;要有权签字人签收,最好是盖章。 工程索赔是指在建筑商合同履行过程中,即按照发包人的指令和通知进进施工现场后,一旦碰到不具备开工条件、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以及合同约定的可以调整单价的材料价格上涨等,在发包人拒尽签证的情况下,承包人进行的工程索赔程序。

4、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

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异常收款承诺按工程某部位完成后收款、按建设单位要求到其指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或以存吸贷、参建业主的物业、以货币资金向建设单位预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业主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业主的采购设备及置地等提供支付担保、为业主办理非本项目范围内的收支行为等。

以上就是我们就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等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甲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是不对的,我们应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一方面拖欠行为会对一个人的信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所以甲方最好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工程款,另一方面对于施工方而言,应依据我们上文提及的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的相关办法做好避免拖欠的准备。希望我们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 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那么,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现实中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活的辞职权,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行使提前30天...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
    一、员工主动离职补偿金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
    在一家公司,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员工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员工方可单方面解约。如果员工是戒毒人员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单位能否与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禁毒法》第38条、第47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吸毒...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首要程序,凡是劳动争议,必先经过仲裁。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法。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仲裁前置的理由又是什么?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劳动调解、仲裁、诉讼间的关系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


·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双倍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双倍赔偿? 一、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双倍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赔偿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才能够进行双倍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若已经认定为工伤,可以再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2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