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通常劳动者在初次入职的时候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通过这样的协议,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那对于大学生来讲,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毕业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综上所述,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二、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
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
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三、实习期间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工权益
实习协议是学生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利武器,因此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因此,实习生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看清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实习协议的内容是整个实习协议的关键部分,实习生一定要认真核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是否明确了岗位与薪酬等。
3,查看签订实习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协议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其一,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4,注意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纠纷的解决。
尚未毕业的大学生,此时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因此即使到公司上班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此时又不能不保证自己的利益,因此可以选择签订实习协议或者三方协议。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一般公务人员根据其职称不同,报销的标准也不同,外出地的消费水平不同,差旅费不有所差别。那么差旅费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先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然后附上发票、车票等各种票据,之后由公司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财务人员分别审核签字后,由出纳人员签字并付款,完成报销手续。 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建设方拿到项目后,应该精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只有通过质量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工程质量验收也是工程建设周期中一个重要环节,那么,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呢?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呢?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文就给您说说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一、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同...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需要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1、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予以调整。按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11天法定节假日...


·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只有先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那么之后才能根据参加的社保要求工伤保险方面的赔偿。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有具体的条件规定的。那究竟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尽管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现实生活中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情况大量存在,这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伤害。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的方法处理劳动关系纠纷。那么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下面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解决劳动关系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国庆加班 三倍工资 文件是什么?
    加班是每一个工作者痛恨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不得不去加班来赚取更多的钱,而在重大的节假如果还是在加班就是比较头疼的事情,但是可以得到高额的工资来作为补偿,那国庆加班三倍工资文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中秋国庆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分开计算,分别支付3倍及2倍工资.今年中秋节、十一假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复杂假期”。市民如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班工资需要分为两类计算。昨天,相关部门公布了20...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前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一、工作合同到期会自动续签吗? 工作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