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法中关于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与组织卖淫罪容易混淆的罪名(一)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虽然这两种罪行侵害的共同客体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所涉及的行为都与卖淫有关。但前者的主体为组织者,而后者的主体为强迫者;如果组织者采用了强迫手段,或者利用强迫手段实施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论处;如果单纯实施强迫手段没有组织策划行为迫使他人卖淫的,一般情况下构成强迫卖淫罪。(二)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虽然这两种罪行侵害的共同客体为国家对社会的管理秩序,所涉及的行为都与组织卖淫有关。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招募、雇佣、纠集、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活动的行为。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与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处罚,不宜以共同犯罪论处。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 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是否建立卖淫组织、是否对卖淫者进行管理、以及是否组织、安排卖淫活动。



相关内容:

·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1、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帮助...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定什么罪?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定什么罪? 一、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定什么罪? 招摇撞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招摇撞骗的...


·犯了信用卡诈骗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如今信用卡已经融入了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信用卡诈骗活动也不断滋生。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涉及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触犯了刑法,会被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犯了信用卡诈骗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犯了信用卡诈骗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多规定在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这就需要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对之进行补充,行使诉讼司法解释就这样产生了。由于司法解释具体条文十分复杂,因此就有很多人询问其中的条款应当如何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的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九条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小偷换二维码定罪标准是什么
    不法分子采用秘密手段,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应当属于盗窃行为,达到法定数额后可以构成盗窃罪。在不法分子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行为的过程中,偷换二维码是其获取财物的关键。商家向顾客交付货物后,商家的财产权利已然处于确定、可控状态,顾客必须立即支付对等价款。移动支付收款二维码可看作是商家的收银箱,顾客扫描商家的二维码即是向商家的收银箱付款。不法分子偷换二维码即是秘密用...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
    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吗?公安机关不具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管辖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侵占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他人遗失的财产和他人埋藏的财产,而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非法侵占罪不属于公安局管辖。《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


·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体系十分健全,比如说,为了辅助刑法执行,特地制定了刑事诉讼法。而拘留作为一种强制行为,在刑事诉讼法中也有明确规定。那么,我国的拘留刑诉法是如何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 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


·2023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
    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时候,除了要有具体的盗窃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对于大多数盗窃行为而言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话,那此时不能认定构成盗窃罪。另外具体对此罪作出处罚的时候,也要注意量刑标准,下文中我们带来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入户盗窃的,...


·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区别?
    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区别?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法定情节,是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我国刑法共规定了以下四种法定情节:第一,从重处罚情节;第二,从轻处...


·心脏病患者犯法怎么量刑
    会坐牢,有心脏病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