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还迁房离婚怎么办理才合适?

还迁房离婚怎么办理才合适?1、还迁房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均等分割,若不属于,则并不需要处理。具体来说,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还迁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产权是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2、还迁房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的规定处理《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走法律程序要怎么走(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诉讼离婚诉讼方式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男女双方为了避免离婚后还会发生纠葛,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就协商出一个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配的方案,若是无法协商的,那么则不能拟定出双方都认同的离婚协议书,故此种情形,通常就只能是采取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内容: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每个税种都是在国家法律里能够找到依据的,我们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房产税的计算的,那麽我们需要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税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房产税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
    日常中我们常说的房产税除了常见的商品房房产税以外还包括企业用房房产税。企业房产税也有着与普通房产税相似的计税标准和流程,但您了解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多少,以供您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比例是多少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屋放弃继承证明规定是是通过书面方式来进行证明的书写。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
    有时候,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是无可避免的,而此时要想通过解决纠纷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那么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


·租的房子装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租的房子装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三...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合同,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认购书签订后不退定金 典型条款:“认购人签订本认购书时,即交付定金。认购书签订后,定金不退。” 律师点评:定金条款是对合同签订双方的约束。认购合同签订后,无论何种原因...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目前,我国暂时还没有哪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明确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是,有些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却不允许进行农村房屋买卖,那么,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合同法》做出的司法解释里表达的观点是: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的。而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房产民事诉讼管辖是怎么进行划分的 一、房产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首先应对自己的房产纠纷性质有所了解,弄清楚它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凡以房产为标的买卖、租赁...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是否可以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些人会选只公证不过户,这样做一般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卖方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另一个原因是房产证不满五年,满五年再过户的话可少缴纳总房价款的营业税。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是否可以呢?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是否可以 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买房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