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一、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通过打官司离婚,程序上还是蛮复杂的。

协议离婚:带上结婚证,双方一起到场,双方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取得的一致意见;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证。

二、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

单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等法院的通知。整个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1、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审理阶段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也不可以不交);

(2)调解。离婚案,首先应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的,应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的,那法院一般也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再过6个月后,又坚持起诉的,法院一般就认为双方确实是感情破裂了,通常是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是因为家庭原因而进行协商不下的话要进行离婚,可以再进行冷静的思考一下。实在是协商不下的话,那么双方可以就离婚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商讨,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最终还是。不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








相关内容: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申请国家赔偿属于司法救济吗? 国家赔偿,不是救济 他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员的错误,给公民造成一些伤害, 国家给予的精神和物质弥补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应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后,双方即可办理正式离婚手续,标志着夫妻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对房产分割决定反悔或有异议时,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移送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如何判断法院对于房产纠纷案件有无管辖权 《民诉法》第3...


·哺乳期离婚小孩一定归女方吗
    一、哺乳期离婚小孩一定归女方吗 判决孩子抚养权依据: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哪些情况下子女抚养权归男方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


·上门女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
    男女结婚的,大多时候都是女方到男方家居住,同时户口往往也会迁入都男方家。但也会有男方入赘女家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上门女婿。那么上门女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上门女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首先,离婚不看身份和关系,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平均分割。其次,上门女婿离婚,婚姻法规定都是适用的。除非双方有婚姻财产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做出...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对于女方婚姻出轨怀孕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女方婚姻出轨怀孕在财产的分割的时候男方可适当要求多分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可以共同抚养,但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
    虽然正常人的人生会经历结婚生子这一过程,但是也有些人例外。如果尚未结婚登记就生育子女,我们将这类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不可避免的就要考虑学籍、医保等问题。那么,在我国给小孩办医保卡非要结婚证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以下为报销需要材料: (一)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在了解了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后,也有个人对财产分割不利于自己的一方作出转移财产的行为,利用隐藏转移的手法使自己在离婚后得到更多的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并且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一经查实必会得到处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


·一、非亲生子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非亲生子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以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