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经过专家鉴定后,若是确定可医疗纠纷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抚养费等的费用。提出赔偿请求时,必须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若是材料不足,医院有权拒绝支付赔偿金。比如若是患者提交的材料,并不能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医疗机构就无需支付抚养费。








相关内容:

·医院如何解决医患纠纷?
    医院如何解决医患纠纷?近来几年我们常常在新闻报道里看见某某医院又有病人家属大闹医院,也有不少因为手术失败而被病人家属围堵的医生等等案件,这些纠纷中有的是因为院方医护人员的态度问题和技术问题,有些则是因为患者方处于对病情的急切担心而情急之举。但无论是院方还是病方都理应冷静地对待纠纷,那么当遇到这些情况下医院如何解决医患纠纷呢? 医院如何解决医患纠纷 1、耐心听取患方倾诉,运用医学理论做好解...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行,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在逐渐降低,但还是有些地方发生许多医疗事故,这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根据患者的情况,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医疗事故是需要鉴定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谁支付
    医疗损害鉴定费用谁支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医疗过错赔偿因果关系的判定 一、须准确判断医疗过错和损害后果是否存在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通过审查病历资料,检查被鉴定人后,首先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对医疗过错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 (一)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 分析确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这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标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


·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相信您对企业的员工因生病或工伤进行治疗修养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这就意味着员工还处于医疗期,也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因此有的企业就想和处于医疗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劳动关系除了双方协商同意以后,还要签订一份合法的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确保双方对于解除协议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想继续了解解除协议的内容,就和我们一起来吧。 一、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
    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在就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多次鉴定,而此时对于首次申请鉴定的,是有事件要求的。那么通常,什么时候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呢?而申请再次鉴定的又是什么时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何时申请医疗事故首次鉴定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说起医疗纠纷,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医疗纠纷是比较多的,但其中也只有部分人通过正确的方式来对纠纷作出了处理,比较好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医疗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纠纷解决办法都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2、当...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打架了把人打医院了未成年可否拘捕
    未成年人打了人之后,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如果对方伤得比较重构成了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也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医疗纠纷陈述的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陈述的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 市????? 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因原告????? 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一、答辩人不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答辩人是经????? 市卫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医疗机构,具备开展正常外科诊疗活动的资质。原告诉称答辩人“不具备进行手术的资质”没有法律依据。 2、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