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方式简介 一、现金支付
所谓现金并购是以现金为支付工具,用现金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来达到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有并购动机的公司多会首选现金支付方式,是因为这种支付方式有其内在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
1、利用现金可迅速直接达到并购目的。首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选择一个目标公司并不容易,这就使并购公司要果断利用现金这一支付工具迅速达到并购目的;否则,竞购的对手公司可能迅速筹措现金与之抗衡。
2、现金并购方式估价简单,可以减少并购公司的决策时间,避免错过最佳并购时机。
3、现金并购方式可确保并购公司控制权固化。一旦目标公司收到对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利益。
当然,采用现金并购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在:
1、受即时付现能力的限制。因为它要求并购方必须在确定的日期支付相当大数量的货币,这就受到公司本身现金头寸的制约。
2、由于并购公司在市场结构中占据的地位不同,获现能力差异较大,交易规模必然受到限制。
3、如果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准则规定,目标公司的股票在出售后若实现了资本收益就要缴纳资本收益税,那么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就会增加目标公司的税收负担。
二、股票支付
所谓股票支付方式是指通过换股方式达到获得目标公司财产权或控制权的并购出资方式。其优点主要表现在:
1、股票并购交易规模相对较大,不受获现能力制约。采用股票并购方式,通过股票这一支付工具,并购公司无须另行筹资来支付并购,从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压,减轻了现金压力。
2、股票支付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不会失去其所有者权益,只是目标公司所有权转移到并购公司所有权中去。
3、目标公司股东享受延期纳税和低税率的优惠。与现金并购相比较,股票并购无须过多地考虑当地的税务准则及其对出价安排上的制约。
当然股票支付也存在其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采用股票支付方式,并购方现有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使老股东拥有的公司权益比率下降,在股权变动数量足够大的情况下,老股东面临着失去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2、增发新股可能会使每股权益下降,特别是在目标公司的盈利状况较差或是支付价格较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老股东的原有收益稀释。
3、增发新股同样会使每股净资产值减少,这会对股价产生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制约了老股东的流动性需求和持有该股票的良好预期。
三、混合支付
混合支付方式是指利用多种支付工具的组合,达到并购交易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
1、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支付工具,首先要具备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的前提。相对股票来说,发行公司债券节省了不少融资成本。
2、优先股 。使用优先股作为支付工具,对并购公司而言,不会挤占营运资金,具有避免即时付现约束的优点;同时,优先股作为较廉价的支付工具,当其转换为普通股时的执行价格要高于普通股当前市价,对并购方更是有利可图
3、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能够在有效期内赋予持有者指定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对并购方而言,发行认股权证的好处是既可以达到筹资和用于置换目标公司资产的目标,也可以因此延期支付股利,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
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融资是任何公司的重要能力之一。
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所需资金。如果收购方在收购前有充足的甚至过剩的闲置资金,则可以考虑使用内部资金并购。但是,由于并购活动所需的资金数额往往非常巨大,而企业内部资金毕竟有限,利用并购企业的营运现金流进行融资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内部融资一般不能作为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
并购中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外部融资,即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筹措资金,包括企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机构资金、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等。
以上就是网我们收集的企业并购支付方式及融资的相关资料。不同的方式的选择对企业并购后的运营影响较大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企业并购时还需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任何企业并购都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否则将不能实现并购。关于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问题,您可以咨询张家界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诉讼与非诉讼管理工作,使法律纠纷得到正确、及时处...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引用的,就算分公司所承接的业务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也应该重新签一份新的合同,而不是直接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作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是有单独签合同的权利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


·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公司法人是公司制中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相当于是公司制里面的一个领导形象,因此对于一家公司来说,谁当法人是一件很严肃而重要的事情。不同制度的公司法人也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公司法人的职务认定是什么? 法人不是一个具体的职务, 而是经济组织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象征, 题中所说的意思像是"法定代表人",它代表这个组织的整体对外行使...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合同到期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想续签但企业不同意的,合同到期后公司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额为工作一年一个月的月工资,依次累加,最多二十个月,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股东与公司为诉讼主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公司可以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 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认识上并无一定之规则,笔者查阅到已发表的此类案例中,有的...


·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是当代经济的承载体,是推动社会会持续有利向前发展的助推剂。继而我国也出台了规范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那么应该注意公司法的哪些事项呢?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下面将给您对其进行详细的解读。 《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布在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等条文中,《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 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一般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其在纳税义务的确定、税款金额的计算、申报缴纳的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一、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不能等同于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 不能一看到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就以为是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因为境外注册企业未必是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除了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还包括依照外国(地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们国家,公司成立之后,那么这个公司在工商局一直都是处于一个正常登记在册的状态,所以公司的法人也是正常的登记状态,如果公司法人进行注销的话,存在一定流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比如说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如何注销? 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原因一种是法人变更,一种是公司注销。 法人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他的公司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反映了这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因为公司注册资本越高,那么相应的单位就更加愿意和他合作,毕竟他的资产能够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广泛的名词,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的是认缴制度,也就是不愠,不需要一个实际的注册资本额度,只需要认缴即可...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随着国家新公司法的公布实施,对新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更加简单、程序也更加方便,因此,近两年许多新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但有些公司由于设立人不符合政策制度规定,而业务开展又迫在眉睫,因此,发起人请求自己的亲朋好友挂名担任法人代表,那么,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是不可行的,因为不存在法人只是法人,不...


·成立投资咨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投资咨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股东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2、监事: 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