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对每一名军人的最基本要求。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滥用职权即超越条例条令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正当地运用职务上的权力。军队条例条令对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都规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按照这些规定办事,将职权用在有损于国家和军队利益的地方,就是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是指指使部属实施违反军人的共同职责、一般职责和专业职责的行为。这些违反职责的行为从其危害程度看,包括违反军纪的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因为指使部属进行犯罪活动虽然也属于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但这种情况已构成共同犯罪,应技本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不能再按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看待。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指使部属所实施的行为违背了部属所担负的职责,另一种是不正当地让部属履行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通常包括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造成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严重毁损及其他严重责任事故的,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引起严重事端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根据《内务条令》的规定,军人在行政职务上有隶属关系时,行政职务高的是首长,行政职务低的是部属;首长有权对部属下达命令,部属必须服从首长。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与侵害的对象之间必须有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这种隶属关系不仅限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而且也包括上级军官与下级军官之间的,甚至还包括士兵与士兵之间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构成要件里,还值得注意的是,构成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军队中的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员。一般军人以及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民众是不会构成该罪的。并且,犯罪主体与侵害的对象之间必须有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








相关内容:

·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制造、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现如今随着我国各种法律制度的不断增强,其实像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已经比较少见了。尽管如此,您对于这种行为还是要做一定的了解的。以下是对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详细介绍。 一、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


·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


·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吗
    打游戏是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有的人沉迷于游戏中,甚至为了在游戏中购买好的装备不惜侵吞公司百万元,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是大多数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就不知道侵吞百万买装备究竟会不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下面就来告诉您。一、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诉讼制度当中的判决往往是要求当事人必须遵从的, 即使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要求再审或重审的也并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这就使得会出现抗诉拒绝执行的情况,那么刑事二审终审后可以抗诉吗?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刑事二审终审可以抗诉吗?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一、醉驾拘役哪里判刑处罚的?
    一、醉驾拘役哪里判刑处罚的? 醉驾判刑关在看守所里,拘役是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


·打架寻衅滋事是什么罪
    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否则就只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其实有很多人都错误的理解了缓刑的这一刑事裁决结果,有的时候并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只要不用坐牢人身自由就不受限制。敢于违反我国刑法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终归是要为自己的某些行为付出一定代价的。比如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争取到了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可能个人想要出国旅游。那么,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一、在我国如果判缓刑能出国吗? 不可以。《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三)明确规定,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


·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是什么?
    证据是对于判决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自古以来判罪就需要证据,在最新的刑诉法中对于证据制度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相关规定,那新的刑诉法对于证据的收集有了怎么样的新规定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留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是14日。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代步的...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的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一、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否一样?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