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刑事诉讼包括哪些证据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证据,就没办法认定犯罪事实,更没办法定罪量刑,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呢?实践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标准的证据才会在刑事诉讼中被采信,那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

(二)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

(三)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四)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五)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比如医学鉴定、指纹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等。鉴定结论是应用专门知识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具有科学性和较强的证明力,往往成为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

(七)勘验笔录。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

二、刑事诉讼中证据如何采信

(一)证据采信标准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证据采信的规则

1、品格证据规则

所谓品格证据规则是指人证在社会中的形象、地位或品行。 通常情况下,证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品格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于某些特殊的品格证据可以允许使用,当品格问题是实体法上的构成要件时,例如我国刑法中的诽谤罪以被害人的人格或名誉受诽谤为要件,证据调查范围必然会涉及被害人的品格。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是属于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的一种,取证手段违法导致非法所得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被排除于法庭之外。新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因此,非法证据的范围可以界定为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

3、内心确信规则

法官在决定是否采信证据的时候必须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即所谓的“自由心证”。然而,法官并没有绝对的、毫无约束的自由,它受三方面的限制:

一是逻辑法则。同一人对同一件事实判断出现了矛盾的说法,一会说有罪一会说无罪,相互矛盾,从逻辑上看不可能同时成立,需要运用逻辑上的排中率和矛盾率来判断;

二是经验法则。一位资深的法官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本身对一件物证、书证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三是公序良俗。法官采信证据还要符合一般的法律价值观,符合社会普通大众的普遍认知。比如疑罪从无的价值判断。

4、证明力优先原则

法官在对证明同一案件事实但相互矛盾的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通过对证据自身的分析也无法肯定其中任何一个是虚假的,那就要按照证明力大小的比较,确定优先采信哪个证据,包括以下内容:原生证据的证明力大于派生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书证的证明力、按照有关程序保存在国家机关中的书证大于其他书证的证明力;物证、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大于其他物证、书证;与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大于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5、补强证据规则

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种类的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不足,不能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必须还有其他证据佐证。下列证据也属于需要补强的证据:

(1)未成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4)无法确认其原始性的视听资料;

(5)间接证据。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只要先了解清楚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中有什么证据,然后有针对性的去收集,这样才是比较好的。而对于收集而来的证据,也是要经过法庭质证,之后才有可能被采纳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有些不法商家的非法经营活动已经严重的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市场秩序,其实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在运营的时候相关的准则都要落实在证件的登记上,这些非法运营就是没有经过国家政府批准的,非法经营只能够让当事人获得暂时的利益,到最终是要付出惨重的法律代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一、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


·一、醉驾拘役后申请移民可以吗?
    一、醉驾拘役后申请移民可以吗?可以申请移民,醉驾拘役不一定会对移民有影响。会对签证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可以申请签证,不过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时候需要说明有犯罪记录。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


·减刑缓刑假释对比是什么?
    一、减刑缓刑假释对比是什么? (一)、缓刑 1.概念: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2.适用范围: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管制本身属于不予关押的...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一、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15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15周岁打人造成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


·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鉴定会比较经常地出现在一些对于专业性问题无法直观判断的情形下,如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等等。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经常运用到刑事鉴定,这两种鉴定方式的目的都是为案件服务,企图解决专业性的问题。那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之间是什么关系? 司法鉴定分为很多种类案件的鉴定,比如说包括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还包括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因此两者之...


·绑架未实施怎么定罪
    看情况:一、如果绑架的做法没有实际控制被害人,即没有将被害人置于自己实际的支配之下,则该行为构成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未遂犯。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以犯罪论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


·物价鉴定是刑事诉讼法哪一条规定的
    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是涉及经济犯罪的,比如说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这类案件,法院在查封或者拍卖当事人不动产的时候,都有可能对其不动产的价格首先进行司法鉴定。因此涉案当中的原告和被告,双方可能也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物价鉴定是刑事诉讼法哪一条规定的? 一、物价鉴定是刑事诉讼法哪一条规定的? ? 价格鉴定并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出现过;价格鉴定属于...


·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绝对不允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随着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频发,一方面来说破坏了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来说信用卡诈骗的这种活动本身就性质比较恶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不会,不但不会废除还会加强。1、近年来,信用卡诈骗罪日夜猖獗,国家只有加大力度打击才能维护广大卡民的...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这样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呢?毕竟此时没有实际服刑,很多人就觉得不能视为判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


·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一、关于过失犯罪分为哪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它的两个特点: (1)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义务。法律只对有可能预见的人提出预见的义务。 (2)行为人因就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在我国如何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在我国如何处罚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