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伪造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债券的经济价值是比较大的,故此有些人会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会实施伪造企业债券的行为。伪造后一旦将此债券售卖给他人,那么无疑使得使得购买者的经济利益受损的。一般来说,受损的额度越高,那么伪造债券者受到的处罚也就越严重。



相关内容: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不可以由共同财产偿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不小心把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
    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债转股、发行新股、增加资本以及增加票面价值,是四种常见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法,但但是并非是在索要到欠债的挂款额之后就可以立即的转化为注册资金,而是需要先征求各位股东的意见之后,才可以决定能否将注册资金进行转化。 一、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形式: 增加...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券市场对于解决资本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是是十分必要的。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一、欠钱别人的不还别人发到网上怎么办? 网络上公布他人信息是违法的。公开他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要承担侵权责任。每个人都是有隐私权,隐私权也不能被他人给侵犯。欠钱不还应该用法律手段讨回。索要债务的时候,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进行,不能够通过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进行具体如下。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四)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五)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七)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八)合同的有效期限; (九)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
    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债务人就要及时偿还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民事关系,双方都要履行各自的义务。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债权债务转让的事情,那么,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转让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 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


·民间借款怎么区分利息和利率
    我们知道,在向银行贷款后,不仅需要承担偿还本金的责任,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或者利率。不过,利息和利率并不是同一个概念。那么民间借款怎么区分利息和利率呢?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是利率,那么对于民间借款要怎么约定利率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民间借款怎么区分利息和利率? 民间借款中利率利息分不清,容易产生纠纷。如李四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
    债务人按期还款是债权人希望看到的,但债务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却时常发生。那么,当债权人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呢?这时,有些债权人就会比较激进,会通过采取扣留债务人财产的办法,来逼债务人还钱。那在法律上,债权人能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欠债人有还债的义务,当债务到期债权人向欠债人主张债权,欠债人应当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人拒不还债或者以其他形式逃...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