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执行裁定失职罪具体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誉。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第六项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执行裁定失职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若是司法职员虽然存在失职现象,但是并没有人因为该职员的失职而受到侵害,那么失职的司法职员可能仅会受到被开除等的处罚。一般来说,对于此类刑事案件,受害者的受损程度越高,那么失职的司法职员会受到的刑罚也就相应的高一些。


相关内容:

·罪犯不认罪罪犯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在现实的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身边的案件案情也愈加复杂。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期间面对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对待罪犯不认罪不可减刑的依据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罪犯不认罪罪犯减刑是不可能的有哪些法律依据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案件时能够帮助到您。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2)行为人是否多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否经消防监督机构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多次拒绝执行;(3)犯罪后的表现,如有无自首、立功...


·网络诈骗罪的判刑轻重如何选择?
    网络诈骗罪的判刑轻重如何选择? 网络诈骗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是指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的犯罪方式。如果犯罪人通过互联网诈骗所得数额较大就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破案之后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网络诈骗罪的判刑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诈骗罪的刑罚处罚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


·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来讲,其实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少不了要对共犯做出认定,毕竟此时区分不同的身份,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那么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共犯认定是怎样的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明确了开设赌场罪共犯的认定问题,具体规定了可以构成共犯的五类...


·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
    集资诈骗罪在新闻中并不是一个不常见的名词,因此,我们多多少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就近两年来看,对于集资诈骗罪,无论犯罪多么严重,都不会对犯罪者处以死刑。而之前《刑法修正案九》对部分条文做了修改,所以,有很多人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


·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上海市每年都发生一些集资诈骗案件,给当地的群众带来了不小的财产损失。群众上当受骗后,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会以集资诈骗罪立案。那么,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一定构成犯罪吗?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一定构成犯罪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说明,我国法律对于区别商业秘密民事侵权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界线是以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判定标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一、犯罪中止有那二种情况? 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其他分类 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强奸行为在我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要是有轮奸行为的话,这时该如何对轮奸判刑处罚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刑法的规定可以将强奸罪定义为违背妇女意...


·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近几年来,有很多政府官员贪污的案件逐渐的浮出水面,其中有一项就是邮政职务犯罪,这里所说的邮政职务指的就是邮局,在邮政公司工作,所涉及的犯罪种类有很多种,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在邮政公司工作的,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种类,这里无法一一详细列举。只能列出一些常见的典型类型及其涉及的《刑法》条款: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


·伪造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票这是由国家各地的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所以当然在我国伪造发票的这种行为肯定是犯罪了,而且持有伪造发票的这部分人员应该对发票的性质一般都是心中有数的。有些人员专门去市场当中寻求那些伪造的发票,就是为了破坏我国的税收制度。那么,伪造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伪造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