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网签后可以撤销吗?

二手房网签后可以撤销吗

二手房网签后是否能撤销,要看买卖双方协商结果,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后可以撤销,那可以携带相关资料进行二手房网签撤销;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撤销,那这时候想撤销的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除网签。但也有特殊情况,只需满足以下条件的一种,二手房网签可以无条件撤销。

1、信息录入错误

如果是因工作人员失误,将信息录入错误,需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需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2、买卖人变更

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3、违约纠纷

开发商和买方因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需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4、面积误差大

房子交房后,如果实测建筑面积和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在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可以提交测绘机构房屋测绘报告后变更合同。

二、二手房网签注意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网签时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些证件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注意合同文本

网签时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按文本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另外,还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3、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应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4、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在签订网签合同时,要将交房日期清楚的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5、网上签约注意保护密码

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

三、房地产交易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相关内容:

·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一般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的司法后果如下: (1)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2)采取补救措施 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的项目。 第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


·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哪些一、借名购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1、借名购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购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


·一、买房子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买房子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买房子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不过业主在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为其进行担保。其实,申请房贷需要满足的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要确保能够按时偿还银行的贷款和本息,另外征信记录都是非常良好的,还有银行提出来的其他条件。 二、全款购买新房的具体流程: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


·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


·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随着二手房市场的逐渐升温,二手房买卖纠纷也逐渐增多,尤其是在收房时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出现,购房者最好先了解下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有哪些以及二手房收房应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收房的步骤是怎样的 1、先对照合同约定验收房屋及清点附属物品。 2、查清是否有拖欠费用、水、电、物管费等及办理更名手续。 3、付尾款。 此外二手房物业交割也是收房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要让“以房抵债”合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先终止借款合同关系,然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作为民...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为了方便,常常会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纠纷,这时候需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如何应对中介的各种欺诈行为。以下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及对策: 一、签合同不给正本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图对合同进行修改,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相应的,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因此,如果与中介...


·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
    若夫妻有共同的房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房产做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离婚的。但现实中,要是出现离婚夫妻就房产达不成协议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一般会如何进行处理呢?我们总结了一些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达不成协议法院该怎么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宿迁市住宅小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是怎样的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