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有的人来电咨询我们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但其实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要是罪犯被判管制的话此时是不存在缓刑的,那实践中一般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中规定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
·法院判处拘役有案底吗2023 法院判处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
·玩赌博机被抓拘留期限是多久 一、玩赌博机被抓拘留期限是多久?一般是拘留5到15天,赌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赌资巨大或参与人数巨大,则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是如何认定?就要看行为人的绑架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因此,不同情节,量刑标准也不一样的。那么,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请看下文内容。 一、绑架罪是如何认定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爆炸罪是怎么判刑的?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如何认定爆炸罪...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2023 关于犯罪未遂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在我们的平时来往的路程中,或者在某个休息的地点难免会有将东西遗忘带走的现象,如果有贵重物品忘记的是很难再找回来的,但是法律对于数额较大的遗忘物品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如果出现了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对遗失物所下的定义各不相同。遗失物是占有人确定但占有人丧失了占有的动产。 遗失物的...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就可以不用坐牢了吗? 不是不用坐牢,只有过了一年的考验期才能决定是否要坐牢;有期徒刑3年缓刑1年,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3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1、现行《刑法》对战时造谣惑众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在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即使是死刑犯也有他的人权,更何况还是犯罪嫌疑人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请律师的时候,法律援助就要上场了,法律援助也算是我国对人权尊重的一个保障。那么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哪些,我们带您来看看。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
·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行政部门,它不仅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机关部门,也负责刑事侦查,是人民政府中最为公正,最具有权威性的机关部门,同时也管理着刑事诉讼,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总的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从事行使诉讼法时所涉及的复议时间,是一段期限。我们所熟知的派出所,也是属于公安机关一部分,我们今天所要涉及到的,便是关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第八条 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二、犯罪嫌疑人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行,有两种情况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就是判刑前还有其他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